行政決策的現實困境及其模式轉型--兼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摘要:鑒于行政決策過程涉及不同主體價值、利益以及理性的復雜博弈關系,其可被認為是一種典型的政治過程.現有行政決策實踐中呈現出多重困境:“合法律性”標準凸顯決策合法性來源單一,主體間信息交流閉塞導致利益鏈條斷裂,個體理性和公共理性缺失致使公眾基本信任低迷.據此,有必要綜合考量當前行政決策所面臨的前述困境以及客觀評價我國現行立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之核心內容,以便著眼于現實情境,充分貫徹與落實現代行政民主和法治政府的目標意涵.通過公眾參與充權、協調利益沖突、規范決策程序,型構一種多元化協調性的決策機制,綜合權衡和客觀考量行政決策機制必須具備的三維法效:形式合法性是基礎價值預設、參與式民主是利益溝通媒介、社會可接受是普遍理性趨向,終而實現行政決策所欲追求的民主、公平、效率價值之間的有效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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