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之負效應及其應對策略——以浙滬兩地的新高考為例
摘要:新高考改革不再文理分科且自主選擇考試科目,克服了"唯分數論"和"一考定終身"等不足,但新高考改革也帶來一些負面效應,如產生新的教育不公、導致錯科競爭、惡性競爭加劇等,使得正常教學秩序被打亂、德育工作難度加大等。應對新高考改革產生的負效應十分迫切,可以采取對核心科目設置差別權重、改進計分方式、強化多次考試的可比性、完善綜合素質評價、保障走班制規范實施等有效措施,促使新高考兼顧公平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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