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新時期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發展策略分析
廖祥
論文關鍵詞: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新時期
論文摘 要:提高教育質量是當前高等教育發展的首要任務,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必須構建一套整體持久的質量保證體系用以指導,控制和調整教育過程。本文針對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將質量管理的各個階段、環節、學校各部門控制質量的職能和活動有機地組織起來,而形成的一個任務、職責、權限明確,互相促進的體系,以應對我國教育在培養人才的過程中出現的困境。
一、國外的教育質量保證制度
開放式培養是西方世界最為常見的教育模式,有無有效的質量保證制度是開放式培養模式能否得以順利實施的第一關。在美國,教育機構質量保證涉及三種(級)評估,一是機構注冊評估,二是機構質量保證制度,三是專業質量評估。機構的注冊,如同商業機構一樣,只是申請辦學許可,不反映辦學的質量。能夠表明高等教育機構辦學質量的主要是質量保證資格及資格等級。何為質量保證,簡而言之,就是以相互約定的質量標準為準繩,以自我評估和同行評估為特點,以質量的連續性提高為最終目的(質量保證手段之一)。也有學者認為,保證的目的是使學校取得校外人士的信心和信任,并進而贏得更好的聲譽。美國教育的質量保證對象是所有從事教育培養的機構,負責保證的機構為全美教育學院聯合會組成的保證理事會。質量保證又可細分為兩大類型,一是專業單純型,比如由全美教育學院聯合會的質量保證;二是政府撥款進行的相關質量保證。后者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政府組織的質量保證(在美國很少見);二是政府委托質量保證機構進行的質量保證。政府通過對質量保證機構的保證標準、程序及工作規范加以認可從而獲得對質量保證的間接干預權。通過保證的結果來最終確定政府對教育的撥款額度。美國聯邦教育部對教育的政府補貼多數是通過這一手段而實現的。
與美國相比,歐洲很多國家教育機構質量保證系統稍有不同,多數是通過中介機構來實施質量保證。機構質量保證分為機構(學校)質量評估和專業質量評估。目前的發展趨勢是將兩種質量評估合二為一。英國于1997年成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署,該署于1999年11月首次公布質量評估新框架。2000年開始對42種學科進行質量評估。評估的主要目的是(1)在質量監控與質量改善上求得平衡;(2)在質量保證的各個側面維持平衡,直言之,要在依賴外部質量監控手段和依靠自我質量保證之間維持平衡;(3)追求效率;(4)與其它高等教育政策相協調。教育作為一個專業,也必將受到英國質量評估新框架的影響。
二、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自從1992年開始新一輪高等教育改革以來,體制改革、教學改革和教育觀念改革全面展開,質量意識明顯增強,高等教育規模和質量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有關質量保證的研究迅速被提,以質量保證為目的的教育評估廣泛開展,1995年國家教委開展了全國高校本科教學合格、評優與“211工程”建設等工作。但總體而言,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建設尚處于探索和借鑒外國經驗的階段,仍然存在著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有:
1、質量監控主體單一化。建國以來,我國對高等教育進行質量控制是政府,他們既是高等學校的興辦者,又是高等學校的管理者,還是高等學校的評價者。在我國高等教育已經大眾化的情況下,面對近2000所高校的質量監控全部由政府來完成,其結果必然是周期長,時效性差,質量不能保證。
2、質量控制外部化。在我國現行的質量保證制度中,質量控制主要來自外部,政府在高等教育質量管理和保證方面有絕對的權威,其結果是學校本身高度重視外部評價,而忽視自身內部的自我評價,高校普遍缺乏加強質量管理的內部動力。從管理學理論角度看,高校內部全體員工自覺的質量控制才是持久的,僅依靠外部的質量監控是很難保證其教育質量的。
3、質量觀念片面化。在評價高等教育質量過程中,往往只根據人才培養的數量和規格這一因素來評價高等教育的整體質量,忽視了高等教育是否滿足人們的受教育需求,以及高等教育是否促進現代化這個根本的內容。高等教育是否促進當地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是否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受教育需要,是否有利于高等教育自身的發展,這些本來應該是評判高等教育質量高低的因素,卻被忽略了。在質量標準方面,用精英階段高等教育的學術取向和質量標準來規范大眾化高等教育,結果又造成了質量標準的同一化。
三、新時期完善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的取向與對策
教育質量是高等教育的永恒的主題,高校能否保質保量的滿足社會對大學的全面要求,不僅影響到社會的進程,而且也決定了大學自身能否從社會換取資源的能力及其生存發展狀態。因此,高等教育的質量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制度是質量的保證,要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的質量,必須完善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制度。
1、政府部門的質量監控制度。
(1)制定質量保證法律、法規,規范高校行為。 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通過教育立法,規范高等教育教學質量行為。目前我國高等教育質量保證主要以《普通高等學校教育評估暫行規定》為政策依據,由于該《規定》制定較早,其基本框架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為此,國家應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等為法律依據,并吸收歐美發達國家高等教育保證的經驗,制定有關高等教育質量保證的法律、法規,對高等教育質量保證的目的、組織、程序、周期、結果公布、保證對象及類別、保證結果的使用等做出明確規定。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也要結合本省的實際對所管轄的高校制定必要的教育質量保證政策,使高等學校有法可依,并加大執法力度,使質量保證活動規范化、制度化。
(2)建立多層次、各種類型的高校質量標準。多層次、各種類型的高等教育質量標準的建立是由人才培養目標的多樣性和高等學校不同的層次、類型、結構和功能決定的,同時,目前中國高等教育在投資主體、辦學模式、體系結構、培養目標等方面,越來越向多元化、多層次發展,因此,難以用一個統一的質量標準來衡量,也不可能用一個統一的機制來保證。正如1998年在巴黎召開的首屆世界高等教育大會通過的《21世紀高等教育展望與行動宣言》中指出的,考慮多樣性和避免用一個統一的尺度來衡量高等教育質量。如果我們用統一的質量標準來衡量不同的高等學校教育質量,那是不現實的,也是不能奏效的。必須區分類型,并以此施行不同的管理辦法,建立分層次的多元化質量評估標準。如研究型院校、理工科院校、師范類院校、藝術類院校、高職高專等,使各級各類高校找到合理的定位和發展空間,在相應的平臺上與其他高校展開競爭。 (3)分類保證。上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高校結構性的合并調整、招生并軌、大規模地擴招等改革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使我國的高等教育進入到一個嶄新的高等教育大眾化時期。學習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高等教育大眾化歷程中的經驗,在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已初見端倪的今天,應盡快建立起高等教育的保證制度,制訂公正客觀的評價標準,對多樣化、多層次、不同區域的高等教育進行保證評估,保證的目的是要保證最低的質量要求,以確保高等學校提供的教育學生是合格的,可以被社會接受,從而證明學校是有效率的。以確保各類高校的教學質量符合社會經濟發展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要求。
2、高校內部施行全面質量管理制度
隨著大眾化高等教育的發展,高校的主體地位將隨著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而變得越來越突出,高校在質量保證中的作用也將變得越來越重要。高校在獲得辦學自主權的同時,應當建立嚴格的自律機制,通過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自我完善,保障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1)強化質量意識,建立校內質量控制體系。全面質量管理是教育質量保證體系的重要理論基礎,基本核心就是提高教職員工的素質,增強質量意識,做到“質量第一,人人有責”,人人做好本職工作,人人抓教育質量,通過抓好教學、科研等工作質量來保證和提高教育質量。:建立校、院(系)兩級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體系;完善教學督導制度和教師教學評估制度;學校內部的教學質量由校、(院)系承擔,對專業的規劃、設置、監控嚴格把關,并實行審查。學校設立質量監控中心、學術委員會,(院)系也設立也設立相應的職能結構,目標分解,層層把關,及時糾正出現的問題,確保教育質量。
(2)建立定期的教學質量自我評估制度。建立定期的教學質量自我評估制度就是在校內形成教學質量管理網,使教學的每一環節都有相對穩定的管理標準和質量要求。學校教學質量自我評估分兩個維度進行,一是院系對人才培養的自我評估,主要評估專業培養目標是否符合社會需要;教學質量是否達到培養目標要求。二是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自我評估,主要對教師教學態度、教學技能、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效果進行評估。學校實施教學質量自我評估就是把質量管理的思想和理念要反映和滲透在各個考評項目中,包括教學管理工作效率、試卷建設、課程建設、教師教學紀律、教師教學質量、教研活動、聽課、教材、學生紀律、省級以上統考課程、師資水平、實驗設備、學生科研和實習工作等評估項目,以達到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的要求。為保證評估目標的實現,學校建立教育質量評價與診斷系統,由分管校長負責,聘請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水平高的教師組成質量監控中心,中心的人員經常參加聽課和評課活動,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學生和其他方面對教學的意見和建議,以便對學校教學質量管理進行評價,診斷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的改革意見。
(3)建立畢業生信息反饋制度。畢業生就業狀況和對社會的貢獻度如何,直接反映高校的教學質量,是高校質量保證的重要環節。學校可以建立畢業生就業狀況檔案,了解畢業生就業狀況。這樣做一方面能夠完整地了解畢業生走向社會的反饋情況,另一方面又能夠為學校提供專業的需求狀況,及時修正人才培養工作的偏差,同時也為學校及時調整專業起導向作用,是高校質量保證工作的重要環節。
[1]楊德廣.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多樣性和質量保證.東南學術,2002(2):24-28
[2]賀芳玲.高校質量監控保障體系研究.中國高等教育評估,2003(3):59-61
[3]熊志翔.中國高教質量保障體系的構建.江蘇高教,2003(1)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