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效率的四重內涵及其關系分析
田永峰
[摘要]隨企業理論演進先后出現了四種不同內涵的效率:資源配置效率、交易效率、核心能力效率和適應性效率。分析其區別和聯系,可使我們全面、準確地把握企業效率的內涵,并對我國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提供有意義的啟示。
[關 鍵 詞]企業理論史 效率內涵 拓展 內在關系
對效率的分析是企業理論的重要內容。企業理論四個重要的發展階段或流派即新古典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企業能力理論和新經濟社會學對企業效率都有自己特定的理解,由此先后出現了“資源配置效率”、“交易效率”、“核心能力效率”和“適應性效率”四個不同的效率范疇。分析表明,資源配置效率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效率,交易效率、核心能力效率和適應性效率分別是三種不同意義上的“制度”效率。最終我們發現,企業效率是資源配置效率和制度效率的統一,但制度效率對資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的能動作用。
(一)新古典經濟學企業理論的“資源配置效率”
新古典企業理論也就是新古典經濟學的廠商理論,不過廠商理論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理論。這是因為,新古典經濟學研究企業的主要目的還在于證明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有效性。這決定了,新古典理論主要是從資源配置的角度來研究企業的,結果,新古典經濟學的企業效率是“資源配置效率”。
從資源的稀缺性出發,以經濟人、理性選擇和完全市場為基本假設,采用“邊際增量”和“均衡分析”的方法,新古典經濟學試圖證明,市場均衡標志著市場配置資源達到了最優狀態,而生產者均衡與消費者均衡對應共同構成市場均衡的主要內容。生產者均衡是說:企業只要根據生產函數和成本函數的約束,在一定技術水平下,在目標成本一定的情況下通過生產要素最優配置實現產量最大化或是在目標產量一定的情況下通過生產要素配置實現成本最小化,也就是實現了企業效率最優;否則,企業就處于配置低效率狀態。
在新古典經濟學看來,投入產出關系是與企業組織中每個人的決策行為無關的純技術關系。企業生產要素的配置一旦確定,企業的效率也就確定下來,企業只要實現要素配置最優也就實現了效率最優。因而,新古典理論研究的企業效率是不包含制度變量因素的純粹資源配置效率。
(二)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的“交易效率”
科斯將企業生產展開成為帶有制度結構的生產過程可視為新制度企業理論或現代企業理論的發端。新制度企業理論的核心概念是“交易成本”,因此又被稱為“交易成本企業理論”。在“正交易成本”的前提下,新制度企業理論將企業看作為“一種治理結構(一種組織構造)”,企業和市場是備選的兩種治理模式。[1]
相同生產成本[2]和正交易成本假定前提下,生產如何選擇它自己的制度結構,也就是說生產是通過市場分工進行,還是在企業內部進行,取決于兩種合約或制度安排的交易成本比較。雖然交易成本是很難度量的,不過只要能夠指出這些交易成本是在不同的可見環境下怎樣變化的,就可以避免度量問題,而且從邊際變化看,它們的不同類型也是可分的。[3]所以企業的目標是通過合約當事人根據各種不同合約安排的交易成本高低進行比較來達到的。威廉姆森明確地表示:交易成本經濟學堅持認為,經濟組織的主要目的和效果在于節約交易成本。[4]在這一邏輯下,企業將傾向于擴張直到在企業內部組織一筆額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過在公開市場上完成同一筆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個企業中組織同樣的交易的成本為止[5]。
由此可見,本質上新制度企業理論將企業看作為一種相比市場和其他企業而言更加節約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因此,企業效率的基本內涵也就相應被理解為交易成本的節約。這就是企業的“交易效率”。
(三)企業能力理論的“核心能力效率”
企業能力理論承繼斯密的生產分工理論,突出研究企業的能力分工,試圖在知識特性的基礎上解釋企業的存在和效率。
在企業性質問題上,企業能力理論首先把企業看作為具有生產功能的單位,但與新古典經濟學對企業生產功能的理解不同,企業能力理論將企業看作一個行為實體,認為企業在本質上是一個能力體系。企業能力作為一種特殊的“智力資本”,在企業的演化過程中形成。企業能力確保企業以自己的特定的方式更有效地處理企業運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企業能力可能分別地屬于企業內的不同經濟行為人,但其更突出地表現為企業組織的整體性資產或者資源。
在企業的目標問題上,企業能力理論認為企業的目標即在于通過其所擁有的特殊能力資源來贏得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從而獲取超額利潤或經濟租金的最大化。企業的這一目標是通過其核心能力的形成來達致的。這是因為,企業能力主要的是指一種“知識”,隨企業組織演進這一知識具有不斷積累和報酬遞增的性質,而且這一知識是“默會性”的,也就是說是難以模仿的。最終,企業形成了某種“異質性”的核心能力,這一核心能力同時也就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企業由此獲得了市場上相對于其他企業的競爭優勢并可以長期獲得正利潤。當然,企業知識增長的路徑依賴性也同時限定了企業的拓展邊界。這就是企業能力理論的“核心能力效率”。
(四)新經濟社會學企業理論的“適應性效率”
歷史地回顧,企業演進是效率追求與制度環境選擇的統一[6];現實地考察,有效率的企業制度安排與制度環境必然是高度“契合”的。亦即,企業制度必須適應制度環境才有效率。這決定了,由于各國不同的制度環境,企業制度本身必然是“異質性”的,企業效率追求也會因由增加了的制度環境的新約束條件不再是原來的那種“最優效率”而變為現實中的“次優效率”。當然,在特定制度環境約束下這種“次優效率”就是最優的,因為企業制度安排必須也必然“適應”制度環境才能達致這種效率,我們稱之為“適應性效率”。[7]適應性效率的最顯著表現,是現代各國公司治理模式的多樣化與其同樣顯著經濟績效的并存。
新經濟社會學(亦即“經濟生活的新社會學”,The New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8]的“嵌入”[9]和“社會建構”[10]理論是對上述現象的敏銳發現和精辟概括。新經濟社會學認為:(1)從制度整體主義視角出發,經濟組織、經濟制度和經濟生活其實是“嵌入”于社會網絡當中的。這就是說,企業制度是“社會(比如制度環境――筆者)建構”的,企業制度不可能以某種必然的形式自動地產生,而只能通過“社會建構”的形式形成;(2)從制度個體主義視角出發,摒棄了“社會化不足”[11]和“過度社會化”[12]這兩種非現實的觀點,認為現實企業當中的行為人并非是純粹意義上的經濟人,而是理性被“社會化”了的經濟人。于是,在經濟人參與博弈所達成的動態均衡中,不僅會有純粹經濟因素的考慮,其他非經濟性質的考量也會在最終的企業合約或制度安排中沉淀下來。顯然,如果說前者是對企業制度必然“適應”制度環境的宏觀觀照,那么后者則說明了企業制度如何“適應”制度環境的內在機理,進而共同解釋了現實世界存在多樣化企業制度模式的事實,以及企業制度在制度環境變量約束條件下所達致的“適應性效率”。
(四)四種不同企業效率觀之間的關系及其啟示
四種不同內涵的企業效率既有區別也存在內在的聯系。一般認為:
(1)新古典企業理論的資源配置效率觀在本質上仍舊是對市場配置資源效率的證明,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企業效率,其最大缺陷是忽視了企業的組織和制度形態;(2)新制度企業理論的交易效率觀將企業生產函數展開為帶有制度結構的生產過程,雖然打破了“企業黑箱”,揭示了企業制度作為交易關系規制結構所發揮的節約交易成本的功能,卻由于過分強調企業與市場之間的區分而忽視了企業之間大量存在的動態競爭優勢和利潤的差距;(3)企業能力理論雖然看到了新制度企業理論的缺陷并對企業動態競爭優勢和長期利潤的來源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考察,其“核心能力”的最終結論卻混淆了企業的生產屬性和交易屬性,并陷入了一個循環論證[13]的怪圈。事實上,企業的核心能力效率最終仍要通過企業的交易屬性和制度框架來進行解釋。這是因為作為一種默會性知識的核心能力其實就是一種“潛規則”或制度,社會成員通過遵守規則來彌補理性的不足,不僅可以盡可能減少不確定性世界中決策的失誤,可以達到高度的激勵兼容,更重要的是它把企業各利益相關者凝聚為一個共同體,同時對外構筑起了越來越高的學習成本門檻,從而保證了對其他企業的長期競爭優勢和對正利潤的獲取。這就是說,企業制度事實上還具有培育和塑造企業核心能力的激勵功能[14],企業核心能力效率在本質上仍可歸結為制度效率;(4)以上三種企業效率還存在一個共同的缺陷就是缺乏對企業制度與其制度環境之間契合關系的考察,新經濟社會學的“嵌入”和“社會建構”理論彌補了這一缺陷,提出了次優的適應性效率,從而最終揭示出了現實世界中的企業效率。
根據如上分析,有如下啟示:
1、企業效率首先是一種制度效率。
考察發現,新古典經濟學將企業效率歸結為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還沒有將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及其效率納入研究的視野。從新制度經濟學開始,企業生產獲得了“制度結構”從而真正發現了企業本身。新制度經濟學將企業效率歸結為企業制度的交易成本的節約功能;對企業能力理論的反思發現企業制度還具有激勵功能;新經濟社會學對經濟學的批判使我們了解現實的企業效率其實都是面臨制度環境變量約束下的適應性效率。最終我們發現,企業效率是資源配置效率和制度效率的綜合,企業制度效率對于資源配置效率起著重大的能動作用,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企業效率首先是一種制度效率。
2、企業制度效率具有雙重內容。
新制度經濟學企業理論是現代企業理論的主流,但其局限于新古典經濟學的框架以及企業——市場兩分法的視角,因而僅僅發現了企業制度作為交易關系規制結構的節約交易成本的功能。企業能力理論及其反思發現企業制度還具有培育和塑造企業核心能力亦即核心競爭力的激勵功能。這是對企業制度功能的一種拓展。這揭示出,企業對核心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尋求必須首先從優化企業制度安排方面考慮。
3、企業制度效率是一種“適應性效率”,企業制度具有“非普適性”。
新經濟社會學的考察表明,現實企業都只能獲得適應性效率,其根源在于企業制度對于制度環境的嵌入以及社會建構性質。這預示著,不存在某種帶有普適性的企業制度安排,任何國家為了提升企業效率都必須充分考慮到其自身制度環境必然對企業制度的影響。 ⑴ 參見:威廉姆森,《治理機制》[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⑵⑷⒀ 參見:安同良 等,《后現代企業理論的興起》,載《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京,2002年第三期。
⑶ 參見:《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第二卷)[Z]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82年版。
⑸ 參見:科斯,《生產的制度結構》[M]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
⑹ 參見:孫早,《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經濟效率與制度適應的統一》,載《湖南社會科學》,2000年第六期。
⑺ 制度環境和企業制度安排之間的關系是互動的,但一般來說制度環境具有相對靜止性。
⑻⑼⑽⑾⑿ 參見:張其仔,《新經濟社會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⒁ 事實上經濟史學家諾斯早已在其《西方世界的興起》中揭示了制度的激勵功能,卻沒有在微觀上具體闡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