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書法教育在藝術教育中的重要性
萬應均
內容摘要:書法教育是藝術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藝術教育的突破口、切入點。因為書法與繪畫、音樂和舞蹈等姊妹藝術都有相通之處。它們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在聯系與影響中互相促進,互相借鑒。
關 鍵 詞:書法藝術書法教育藝術教育
書法教育是漢字書寫方法的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能較好地接受漢字書寫方法與技巧的訓練,從而有效地提高漢字的實用性和藝術性。藝術教育是以藝術為媒介進行教育,使受教育者在心理機能、精神文化等方面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提高,進而對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促進作用。書法教育既是藝術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又與各種藝術教育相溝通。因為在書法藝術美的形態、美的意蘊里我們能看到、能體會到其他藝術美的品格。在其他藝術美的形式中,我們也能感受到書法藝術美的形與質。
書法與繪畫
遠在文字產生之前,人類就用繪畫來表現與生活有密切關系的事物。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需要,人們又根據繪畫的方式發明文字,“畫成其物,全如作繪”,這種與繪畫相似的文字就是“象形”字。它與原始的繪畫相差無幾,都是對客觀事物的簡單描寫。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書畫同源”的緣由。
中國書畫在使用工具上也是相通的。“異形而同品”,就是說:“字與畫同出于筆,故皆曰寫,寫雖同而功實異也。”書法藝術與中國畫的使用工具直到現在仍然相同:一樣的筆墨,一樣的紙張,只不過在色彩上書法更加單純一些而已。
“書畫同源”的另一個原因是在創作方法和手段方面有著驚人的一致性。中國畫與書法接近,重視線條的變化和布局的虛實關系。為了體現主觀意象中的物體之神,盡可能把細節略去,對重要部分加以強調夸張,結果,客觀物體就好比書法中的漢字,不是表現的最終目的,而僅僅是一種與書法一樣傳達思想感情的載體。
書法藝術與中國畫的用筆技巧也是一致的。二者都把運筆分為起筆、行筆、收筆三個過程,都用中鋒、偏鋒、順鋒、逆鋒、回鋒等,以提、按、頓、挫、輕、重、緩、急等來表現高、低、強、弱、俯、仰、爭、讓,追求干、濕、濃、淡、疏、密、虛、實等的變化,以創作出具有神采飛揚、氣韻生動的作品為最終目的。
書法與中國畫在藝術審美方面,具有兩種美感。一是發于意志,曰氣,代表氣勢的陽剛之美;二是發于情感,曰韻,代表風韻的陰柔之美。書畫所表現的風格,是氣和韻的流露。
中國畫與書法的使用工具和藝術本質相通,因此,“畫法關通書法津”,二者互相影響,互為補償。畫家常常從書法中吸取藝術營養,獲取繪畫的技巧與靈感。比如為了使線條富有變化,充滿生機,就以書法訓練作為基本功。要處理好虛實的變化,往往借鑒書法的結體章法。歷史上著名的畫家常常在畫跋上申明以書入畫的觀點和主張。唐宣認為:“工筆畫如楷書,寫意畫如草隸”。元代畫家吳鎮以書法之法作竹,蘇東坡以畫竹之法作書。而明代王紱說得更具體:“畫竹之法,干如篆,枝如草,葉如真,節如隸”。故不少老畫家主張“未曾學畫先攻書”。吳道元學習書法以后回過頭來學畫,技藝大進,說明了學習書法對學習繪畫藝術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書法與音樂
書法是有形的,屬視覺藝術,而音樂不具有形狀、色彩等可視性,它在時間的流程中表現出來,隨生隨息,屬聽覺藝術。唐代張懷《書議》中把書法稱為“無聲之音”。宗白華先生也認為:中國書法“尤接近于音樂的、舞蹈的、建筑的抽象美”(和繪畫、雕塑的具象美相對)。可見,書法藝術與音樂也有許多互通之處。
音樂講究和諧統一,書法亦然。在理論上,二者都遵循“寓雜多于統”的原則。古希臘畢達哥斯加派的哲學家們用數學的觀點研究音樂,認為音樂在質的方面的差異,是由聲音在量(長短、高低、輕重)方面的比例差異來決定的。如果音樂始終是一樣的高低,或者不按適當比例加以協調組合,沒有任何規則地忽高忽低,就不能形成和諧的樂曲,于是得出結論:“音樂是對立因素的和諧統一,把雜多導致統一,把不協調導致協調。”(引自《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書法藝術自古以來也強調這種多樣性的統一,力戒那種筆墨點畫和字形結構毫無變化的寫法。唐人孫過庭在《書譜》中說得好:“至若數畫并施,其形各異;眾點齊列,為體互乖。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違而不犯,和而不同。”這就是說,書法作品中的各個部分既要有差異性、多樣性,同時又必須是一個關系和諧的整體。這是多么奇妙而又高層次的和諧!是畫各異其形、點為體互乖、字為態悉殊,生氣活潑的多樣化基礎上的統一的和諧。晉代王羲之說:“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齊平,此不是書,但得其點畫直。”所以沈尹默先生認為書法“無聲而有音樂的和諧”。這種和諧,必須是富于變化的和諧。平鋪直敘,沒有變化,如單調的長鳴,無起伏的發音;若過分變化,又可能會雜亂無章,如音樂中的噪音。因此,只有講究對立因素的和諧統一,作品才能變化豐富,對比鮮明,并且相互聯系,彼此呼應,才能構成一幅完美的藝術佳作。
音樂特別講究節奏和旋律,書法藝術也不例外。音樂以音階為構成形式,書法的載體——漢字以點畫為構成形式。音樂里的1、2、3、4、5、6、7、八個音階,與漢字的點、橫、豎、撇、捺、提、折、鉤八個基本筆畫有點相似。書法里的筆法又好比樂器演奏時的指法、吹法與弓法等。書法里點線有粗有細,有濃有淡,有枯有濕,運筆有緩有急,有強有弱,有起有伏,有斷有續,有收有放。音樂的音符有重有輕,有強有弱,有長有短,有大有小,有高有低等。音樂中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多么像書法中的“飛流直下”“重若崩山”的筆致;書法中的“似斷還連”“輕若蟬翼”的線條,不也就是音樂中的“小弦切切如私語”的旋律嗎?如果說音樂是時間的延續,那么書法的線條從起到收,也是時間的占有;書法線條有間斷,字里行間的布白有疏密,同樣,音樂有休止,樂段與樂段之間有間歇。一幅用筆抑揚頓挫、用墨淋漓生動、點畫結構和諧統一的書法作品,猶如一曲余音繞梁的優美音樂,令人百看不厭,回味無窮。音樂與書法都能創造特定的意境,使人浮想聯翩。
《莊子·天運》中曰:“視乎冥冥,聽乎無聲,冥冥之中,獨見曉焉,無聲之中,獨聞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莊子這一領悟宇宙里“無聲之樂”凝固在有形的線條之中,給人以暗示、誘導!如唐僧人懷素的草書,把風骨情操融會于筆墨之中,思想隨文章內容起伏,通過筆墨體現在紙上。有時干烈秋風,有時潤含春雨;忽而蹄聲,忽而萬馬奔騰;時似流水潺潺,時似一瀉千仞;或有雷霆萬鈞之勢,或有閃電裂空之感。風云變幻,儀態萬千;意氣貫通,連綿不絕,雖然無窮奧秘,但節奏韻律昭然,如同欣賞我國的民族器樂作品,以強烈的概括的情思美,把我們帶入特定的意境之中,撼動我們的內心世界,使我們獲得美的陶冶、美的享受。
音樂與書法藝術都能使創作者和欣賞者抒情達意。作曲家舒曼曾說:“時代的一切大事打動了我,然后我就不得不在音樂上把它表現出來。”唐代書家張旭作狂草,則使“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于書。可見書法家與音樂家對生活中所喚起的情感,都是通過各自特有的藝術語言來抒發的。張旭的草書《古詩四帖》就是因“始見公主擔夫爭道,又聞鼓吹,而得筆意”。作者在運筆時,乍輕乍重、時急時緩、有聚有散、或導或注,點畫飛動流暢,氣脈生動,韻味無窮,充滿了音樂般的旋律感,抒發了書家的情感。
明代項穆將書法比為“如彼音樂,干戚羽旄”;現代鄭誦先生把書法叫做“看得見的音樂”,道出了書法藝術與音樂的密切關系。
書法與舞蹈
書法與舞蹈的關系歷來被稱為姊妹關系。宗白華先生在《美學散步》一書中提出:“中國的繪畫、戲劇和中國另一特殊藝術——書法,具有共同的特點,這就是它們的里面都貫穿著舞蹈的精神,由舞蹈的動作顯示虛靈的空間。”
抒情性是舞蹈和書法共有的藝術本質特征。舞蹈利用舞臺空間塑造形象,構成不同的時間運動線,從而呈現不同的舞蹈風格;書法則于平面的宣紙上塑造形象,構成不同的時間運動線,從而呈現不同的書法風格。運動線是舞蹈與書法各自抒情性的表現手段之一。如果說舞蹈是對人體動作、姿態的造型美化,那么,書法則是對其點畫、姿態造型美化,一個通過人體,一個通過漢字,殊途同歸,共同表現思想感情,反映生活美的屬性。造型性是舞蹈與書法各自抒情性的表現手段之二。舞蹈家在舞臺上翩躚的身影恰似書法家手中飛舞的筆墨,舞蹈家與書法家通過人心、身體協調的內外運動,將種種情感波瀾表現在舞動的身姿和飛動的筆墨之中,從而抒發不同的情感,使觀賞者進入審美境界。
舞蹈與書法同屬視覺藝術,也同屬表演藝術。舞蹈的表演是藝術展現的最終目的,它會隨演即逝,而書法的表演只是一個過程,最終目的是展現書法作品,書法作品是不會消失的。書法家表演(即創作)的過程,也與舞蹈一樣,非常精彩、優美。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說,舞蹈是以手勢說話的藝術。該論斷雖不甚準確,但說明動作是舞蹈的獨特表現手段。舞蹈本來就是人體的動作來構成藝術語言。舞蹈中一些公認的手、足、頭的姿態都來自于動作過程的一個平衡的瞬間,與書法的橫、豎、撇、捺、提、折等具體點畫相同。王朝聞先生在《門外舞談》中認為,中國書法的點畫與古典舞蹈的動作存在著“一種形式方面的聯系”。他說:“這種聯系的事很多。例如‘一’字在用筆方面的特點——下筆與收筆所顯示的如意(側臥著的S),與舞蹈的出手——欲右先左和欲左先右的過程多么接近。”尤其行書和草書的造型變化以及運動遷轉,與舞蹈有更多的相似處。唐代著名書法家張旭的草書《古詩四帖》那“神虬騰霄”的氣勢、“旋風驟雨”的動態、“夏云出岫”的變幻、“奔蛇走虺”的線條、“回環圓轉”的體勢,綜合起來,立即會使人想到杜甫《觀公孫大娘舞劍器》詩中對劍舞的描寫:“耀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傳說張旭草書即從公孫大娘劍舞的淋淳頓挫的氣勢和節奏中以及濃郁豪蕩的神韻里汲取靈感,得其神,自此草書長進,傳為佳話。今天,公孫大娘的劍舞早已失傳,但我們卻從張旭的草書中看到了她那優美的舞姿。
韻律和節奏是舞蹈與書法表情性富于變化的基本要素。舞蹈時,演員的全身為了表示韻律和節奏,必須不停運動,并保持動作間的連貫與和諧,這就要求所有固定的平衡姿態不得不隨著演員動作的變化而變化,如同書法創作時所有點畫的固定寫法與形態都必須在運動中根據上下左右的情況,或長或短、或高或低,作各種各樣的變化一樣。舞蹈演員那行云流水的舞步軌跡,如果用墨線描繪下來,肯定與節奏分明、連綿相屬的草書線條別無二致。如果說不同的節奏形成了不同的舞蹈律動與風格,表現不同的感情與思緒,那么,不同的節奏,亦會形成不同的書法流動美與書風,表現不同的情感與審美特征。英國人羅杰·弗萊說:“中國藝術首先引人注目的是在其中占首要地位的線的節奏。我們注意到,這種線的節奏又總是具有流動和連續的特征,這真是一種用手畫出來的舞蹈的曲線。”
中國書法藝術與舞蹈雖是兩種藝術門類,但它們的審美屬性可以說是相通的。20世紀80年代,某些國內外的書法家和舞蹈家曾嘗試將書法與舞蹈合為一體,演員的舞蹈動作配合幕布背景上變幻的書法作品,編排了“墨舞”劇目,在美國和國內演出過,受到了一定的好評。舞蹈藝術的動態存在于表演過程中,而書法藝術的流動表現已經凝固在線條中,正如鄭誦先生所說:“舞蹈是動態的書法;書法是婀娜多情的舞姿。”
實際上,任何可以稱之為藝術的東西或多或少都與書法藝術有某些聯系。有的比較明顯,有的比較隱晦。除繪畫、音樂、舞蹈以外,還有篆刻、建筑、戲曲、文學、雕刻、軍事、棋類等都與書法藝術頗有通理之處。如果說西方一切藝術都是趨向音樂的動態,那么在中國,一切藝術都與書法有不解之緣。它們有區別,又有共同之處;它們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在聯系與影響中互相促進,互相借鑒。書法是中國藝術中最高級的表現形式,熊秉明先生把它稱之為“藝術中的藝術”一點也不過分。
在推行藝術教育的今天,書法教育的重要意義在學校教育中更加充分地凸現出來。它既是藝術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又是推進藝術教育的一個突破口、切入點。書法教育對于藝術教育的促進,對于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其效果雖然不一定在短期內直接地、一一對應地顯現出來,但只要在施教時把握好藝術教育的方向和特征,它不僅對學生藝術素質的全面提高會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而且對書法藝術發展的本身,其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
參考文獻:
[1]沃興華 著《中國書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2]鐘明善 著《書法基礎與欣賞》,中國美術學院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