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農村土地承包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王菁
摘要闡述了當前農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問題,結合當前土地承包管理實際,提出解決農村土地承包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轉;存在問題;對策 繼“三十年不變”的土地承包政策之后,黨的十七大再次提出“要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建立土地承包流轉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边@是黨中央對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進一步承諾,是黨取信于民的具體體現[1]。隨著新一輪土地承包政策的貫徹實施,需要對一些不符合土地承包政策、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矛盾問題進行認真梳理。 1當前農村土地承包存在的問題 (1)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不強。農村基層干部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意義、立法目的和基本規范的學習不深入或不理解,對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導致少數農村基層干部總認為自己擁有對集體土地的處置權,不依法辦事,隨意調整、收回承包土地,干涉土地流轉,隨意截、扣流轉收益,干涉農民土地自主經營權等。 (2)為增加村級收入而收回農戶承包地。農村稅費改革后,隨著各項不合理負擔的清理及村級財務管理的逐步規范,村級收入較改革之前大大減少。在別無出路的情況下,部分農村干部在土地上動腦筋,隨意收回農戶承包地,再高價發包,甚至將農民的承包土地變成抵債田或為公益事業建設籌集資金。 (3)民營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增加,是導致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的現實原因。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必然導致對土地需求的增加。由于受利益驅使,少數農村干部在發展民營經濟時,不惜犧牲土地承包者的利益,往往給予招商引資項目以優惠的政策,價格低廉甚至零地價,而農村集體又沒有資金給予補償。對于這種形式的土地占用,手續不合法、不規范,且補償標準過低,直接影響了土地承包關系的穩定。 (4)機動地及“四荒地”承包不公開。在一些農村,特別是在機動地及“四荒地”的發包上,經常出現個別村干部利用承包經營權變更之機,不采取正當的公開競價的承包原則,而是徇私情,仗權自己承包土地,或偏親向友;有的借管理之名無償占有土地,或者將其無償發包;有的還將同一塊土地在不同的生產時期發包給不同的人,“一女二嫁”,從而引起糾紛;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干部不如實向上級申報本部門、本人及為親友承包村集體資源的情況,非法承包,暗地經營,此種情況極易引起農戶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