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明清浙東學術對儒家和諧文化的傳承和創新
佚名
論文關鍵詞 儒家和諧文化 浙東學術 王陽明 黃宗羲 傳承和創新 論文內容提要 “經世致用”是浙東學術的基本學術精神,而追求“和諧”則是浙東學術的基本價值觀念。尤其是王守仁和黃宗羲,他們立足于自己所處的社會現實,為實現社會和諧,終身孜孜不倦地作探索:王陽明把自己的“致良知”學說最終歸結為“萬物一體之仁”的思想,提出所謂“萬物一體”、“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思想,其思想的出發點是試圖通過道德教化的新途徑,在多災多難的明代社會推行和創新儒家的“和諧”理念。黃宗羲學說的根雖然是儒家文化,但他在對封建專制制度的深刻反思尖銳批判中,既對儒家文化所宣揚的社會價值觀作了全面的檢討,又著眼民生對儒家的社會學說作了重新的設計,從而形成了一個具有啟蒙意義的、試圖引導社會重新走向和諧的思想體系。他們的學術思想,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的和諧文化,從而也使以他們為代表的明清浙東學術在中華民族的“和諧文化”史上具有獨特的地位。 追求、崇尚和諧,是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社會、政治理念。“和諧”的思想貫穿于中國思想發展史的各個時期及儒、墨、道、法、兵等主要思想學派之中,尤其是儒家文化之中,成為中華民族普遍的信念。在中國悠久歷史中,這種信念對保持社會穩定和發展,維護多民族國家的統一發揮了巨大作用。浙東學術文化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的精華部分,更是包含著豐富而深刻的和諧文化的內容,是我們今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和諧文化寶貴的歷史文化資源。 從梁啟超到當代學者,都認為經世致用是浙東學術文化的基本精神,那么這個“經世致用”的“用”落實在哪里?我們若以“和諧”的觀點來看,就可以別見境界:南宋以后,浙東學術走向繁榮,從楊簡經王陽明、再從劉宗周經黃宗羲,下傳萬斯同、全祖望、章學誠,他們經世致用的學術雖各有所專,但都可以用追求“和諧”將他們貫通起來,或是為了尋求心靈的和諧、或是為了尋求社會的和諧、或是為了尋求宇宙萬物的和諧。可以說,“經世致用”是浙東學術的基本學術精神,而追求“和諧”則是浙東學術的基本價值觀念。 用“和諧文化”的觀點來解讀浙東學術文化,可以看到浙東學術文化在傳承中華和諧文化中同樣具有豐富多彩的學術內涵。尤其是明清時期的王守仁和黃宗羲,他們立足于自己所處的社會現實,以中國歷代知識分子“在萬民之憂樂”的道德良心,體恤民生,為實現社會和諧,終身孜孜不倦地作探索,他們的學術思想,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的和諧文化,從而也使以他們為代表的明清浙東學術在中華民族的“和諧文化”史上具有獨特的地位。 一、王陽明對于儒家和諧文化的傳承和革新 以往,人們以唯物唯心的觀點來評判王陽明的學術思想,將其歸之于唯心主義而加以否定。所以,陽明心學在當代人的視野中是變了型的。其實,陽明心學作為儒家文化在明代的重要學術文化的流派,其最大的成就在是豐富和發展中國儒家文化的“和諧文化”上。 “致良知”是陽明心學的核心思想。王陽明曾把自己的“致良知”學說最終歸結為“萬物一體之仁”的思想。而“萬物一體之仁”是最能表現其學說的儒家“和諧”文化特色的。王陽明在其闡述“萬物一體之仁”思想的《大學問》中,開篇即說: 大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者也,其視天下就一家,中國猶一人焉。若夫間形骸而分爾我者,小人矣。① 《大學》作為儒家政治倫理學說的一部經典,陽明之前的論者常以“大人之學”為解,把“大”解釋為“正”,即標準、楷模之意;“大人”即為人們的楷模。王陽明則解《大學》的“大人”為“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之人,以為“大人”即圣人,圣人以萬物為一體,天下為一家,國家為一身,而不“間形骸”、“分爾我”。他這種解釋,表達的正是儒家自孔子以來以“仁”為核心的社會“和諧”理念。王陽明生活于社會矛盾日趨尖銳的明代中葉,提出所謂“萬物一體”、“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思想,是儒家“大同”思想在當時的一種新說法,其指導思想的出發點是:試圖通過尋找道德教化的新途徑,不僅要“破山中賊”,而且更要“破心中賊”,實現社會和諧,意欲在多災多難的明代社會推行和創新儒家的“和諧”理念。 王陽明的所謂“天地萬物一體”之仁,就是視天地萬物為一生命整體,將自然界的萬物視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象愛護自己的生命一樣去愛護它,保護它,不要使它受到傷害。因為每一物都體現了天地之“生意”、“生理”,每一物都有自身的價值,因而應當受到尊重,受到愛護。人類自身不僅要生存,而且要使物物“各遂其生”、“各順其性”,這才是仁的真正實現,才是“天地萬物一體”境界。 王陽明“萬物一體之仁”的說法雖然是從宋代理學家這里接受過來的,但他要把它來作為自己推進“社會和諧”的指導工具,是需要對它作理論改造的,因為他們所面對的社會現實和歷史使命是大不相同的。宋儒所面對的是如何維護既定的封建等級制度的長存久安,所以他們的學說重心是在說明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如何的不同,論證社會階級分層的合理性,從而保持所謂的“社會和諧”;而王陽明面對的則是明代社會各階層對立日趨激烈、社會動蕩的嚴酷現實,在這種歷史背景下他要倡導社會和諧,就不能把自己學說的重點放在論證階層等級差距的合理性上,而是恰好相反,要竭力說明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如何的相同,從而淡化這種區隔,調和這種對立,實現所謂的“社會和諧”。 正因為有上述所說的差別,所以,王陽明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后期最富創造力的思想家,針對程朱理學在維護封建“和諧”秩序上的失效,為了重建封建統治秩序,他對“天地萬物一體之仁”思想作了新的詮釋,在“天人合一”、“人我合一”、“身心合一”等儒學“和”文化的基本觀念上,形成了和程朱理學絕然不同的思想學說,在傳承儒家以“仁”為核心的和諧文化中創建了以“致良知”為核心概念的心學理論體系。 首先,王陽明以“致良知”來闡發體現“萬物一體之仁”精神的“人我”關系,對什么是理想社會“和諧”的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見解。 程朱理學和陽明心學對于理想社會“人我”關系的基本看法,都是以先秦儒家的“天下為公”的“大同”思想作藍本的,但如何達到這種美好的境界呢?王陽明和宋儒有不同的解答。 宋代理學認為,理想社會的人際關系是這樣的: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賢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殘疾、惸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② 他們把天地比作父母,認為人生于天地之間,自應把萬民看作同胞兄弟,把萬物視為同伴和朋友。在這樣的社會里,人人都尊長慈幼,同情、愛護病苦、殘疾、鰥寡、孤獨者;人與人之間相親相愛,沒有矛盾和爭訟。顯然,在宋儒們看來,人類社會和諧的根據不在人自己身上,而在外在的“乾坤”即“天理”這里,因此,和諧的社會是依靠君主和大臣按照“天理”來精心治理的結果,所以,要實現太平盛世,就要“存天理、滅人欲”。 王陽明對理想社會的“人我關系”是這樣描繪的: 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親如一家之親。其才質之下者,則安其農工商賈之分,各勤其業,以相生相養,而無有乎希高慕外之心;其才能之異,若皋蘷稷契者,則出而各效其能”③ 在王陽明看來,天下要“親如一家”,人們能“各效其能”,雖然需要“大人”的有效統治,但“大人”(圣人)之所以能視天下如一家,并不是由于外在的“理”對他提出這種要求,而是他的內心具有“仁”的本質,“大人”具有視人如己的崇高情懷和“博施濟眾”的社會責任感,是出于他的“良知”。而這樣的良知不只“大人”之心有,即使平民百姓也有這樣的良知;天下人都有良知,所以心是息息相通的。這就是“萬物一體之仁”的根據。這樣,就在道德人格,或者說在人倫關系的根本問題上,縮小了圣人與平民也即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差距。從而在如何實現社會和諧的著眼點上,王陽明從宋儒的訴諸于君臣的善治轉變為訴諸于人們良知的發現。 王陽明是位富有憂患意識的思想家。本來,封建道德以“三綱”“五常”來維系社會統治秩序,區分人的身份貴賤是封建宗法制度的命根子,也是封建社會不能實現社會廣泛和諧的要害所在。而王陽明認為,不同等級、不同地域、不同時代的人都有共同的“本然良知”。“良知”的顯露發用,就是“天道”的貫徹流行。由于人人都有共同的“良知”,因此人與人,不論是富貴貧賤,也不論是古今遠近,以“良知”為融匯點,就可以凝成一體。他的“良知”學說,正好抓住了這個要害,以“致良知”學說突破了封建等級制度對于社會各階層的阻隔,在人倫觀念上為實現封建社會上層與下層之間的和諧開拓了渠道。這是陽明心學在傳承儒家社會和諧文化中既能超越前人,又能啟迪后人的重大貢獻。陽明學說之所以在東亞國家的資產階級民主啟蒙中能發生影響,原因也在于此。 其次,王陽明以“致良知”為核心的“萬物一體”的心學體系,在儒家“天人合一”的世界和諧觀念方面開辟了一個新境界。 王陽明認為,不僅世上不同的人都有共同的“良知”,而且宇宙天地、世間萬物也具有人的“良知”。人與天地、萬物的共同發源處都是“良知”,“良知”又把人與天地、萬物凝為一體。他論證道:“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天地”,因此“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風雨露雷,日月星辰,禽獸草木,山川土石,與人原只一體。”④從而把宋明理學中的本體論哲學推向頂峰。“心之靈覺”,即“良知”,既是“造化的精靈”、“萬物的主宰”,又是“天理”、“至善”和學問。在這里,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都以“良知”即“吾心”為源頭、為基點統一起來、同一起來,融為一體。也就是說,人及宇宙中的萬事、萬物以及關于萬事、萬物之理,都統一到、同一到我的心中。王陽明從“良知”是宇宙本體出發,在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天地、人與萬物的關系問題上,形成“萬物一體”、“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整體觀,把先秦以來儒家“天人合一”的世界和諧觀念發展到一個新的高度。 再次,必須看到,在王陽明“萬物一體”的和諧觀中,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厚薄親疏的,物與物之間也是有等差的。 王陽明認為愛之所以有厚薄,這不是人為刻意要這樣,而是先天注定的“道理合該如此”。他舉例說:“禽獸與草木同是愛的,把草木去養禽獸,又忍得?人與禽獸同是愛的,宰禽獸以養親與供祭祀、燕賓客,心又忍得?至親與路人同是愛的,如簞食豆羹,得則生、不得則死,不能兩全,救親不救路人心又忍得?這是道理合該如此。”⑤而這個“合該如此”的“道理”也就是封建倫理道德義禮智信。按照這個“條理”,得不到愛,甚至作出犧牲的人或物,就要“忍得”,以維護封建宗法等級制度和封建倫理綱常。王陽明的“萬物一體”論對此從哲理的高度上比其前輩作了更完整、更嚴密、更巧妙的回答。他確信,只要貫徹“以萬物為一體”,就可以把整個社會凝聚成既有秩序、有等差,又相親相愛、不分彼此的和諧的整體。在這個整體中,由于人人都能做到“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物為一體”⑥,因此便可實現天下大治。當然,王陽明倡導“天下一家,中國一人”的和諧觀念,根本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當時的封建統治,其所憧憬的這種美好的和諧社會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也是不可能實現的。但作為一種思想體系,一種思維方式,他的心學是有其歷史必然性和時代進步性的。特別是他的“萬物一體”論把中華傳統文化中的整體和諧觀念提高到一個新的哲理高度,更加具有重要意義。 二、黃宗羲對儒家和諧文化的終結及創新 黃宗羲生活于“天崩地解”的明清之際,中國封建社會已處于窮途末路。雖然這時滿清王朝入主中原,漢人在國家政治生活不占主導地位,但是儒家文化在這時還是作為主流文化存在著,儒家文化中以“仁”為基本價值取向的“和諧文化”為凝聚中華民族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黃宗羲作為當時的大思想家和大學問家,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為傳承儒家和諧文化作出了特殊的貢獻。
注釋: ①《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六《大學問》 ②《正蒙?乾稱篇》,《張載集》 ③《陽明全書》卷二《傳習錄中》 ④《陽明全書》卷二《傳習錄中》 ⑤《陽明全書》卷三《傳習錄下》 ⑥《陽明全書》卷二《傳習錄中》 ⑦《孟子師說卷二》 ⑧《明儒學案?自序》 ⑨《明夷待訪錄?原君》 ⑩《明夷待訪錄?原君》 B11《明夷待訪錄?原君》 B12《明夷待訪錄?原臣》 B13《明夷待訪錄?原法》 B14《明夷待訪錄?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