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識與食品衛生監督
劉曉剛 趙新生 薛穎
[摘 要] 公民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在食品安全領域,公民意識影響著政府監管政策落實的成效。增強公民意識,促進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關鍵詞] 公民 公民意識 食品衛生監督
公民意識是一種現代意識,它是在現代憲政體制下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民眾意識。隨著我國社會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入和公民素質的不斷提高,社會成員的公民意識也不斷強化,這對食品衛生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機遇與挑戰。全面了解并提高公民意識,將提升食品衛生工作的社會效益、是實現食品監管工作創新發展的重要措施。
一、公民與公民意識的內涵
公民”一詞源于古希臘、羅馬奴隸制國家,原意指“城邦的人”,近代資產階級思想家提出“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和“主權在民”的原則,以憲法形式規定了國家屬于公民全體,每個人天生平等地擁有國家所有權。公民概念成為了西方政治哲學中的基本概念。在中國,1982年《憲法》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盡管公民一詞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時代含義不同,但是公民概念內涵最核心的部分是相同的,即公民是一個社會人及政治人,他是以社會和國家的成員身份而存在的,其處世原則依賴于他與社會的契約而定,即具有相應的公民權利和義務。
公民意識作為社會意識的一種存在形式,是公民所具有的對社會、國家、他人和自己的自覺的認識、定位、態度以及基本價值觀等的思想、觀念和思維的總稱。是一個復雜的觀念形態系統,有它自身內在邏輯聯系的層次結構,主要包含了權利和義務意識、民主和平等意識、公德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等內涵。
二、食品衛生監督與公民意識的聯系
食品衛生監督是衛生行政部門依法規進行的行政行為,其目的是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預防和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此,食品衛生監督活動時刻與公民的權利義務、民主平等、責任、公德等公民意識密切相關。
1.公民意識是食品衛生監督的基礎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反作用。公民意識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對食品衛生監督工作起著特殊的作用。在公民意識水平較高的環境下,一方面食品從業人員從主觀上會減少食品制售違法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公民和社會組織對食品衛生監督工作能夠形成良好社會心理基礎和社會公眾支持,有利于食品衛生監督的順利進行。反之,在公民意識缺失的環境下,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時常發生,社會公眾支持不夠,極大影響著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成效。我國當前的食品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存在少數公民不履行法律義務、違背社會公德的行為,他們為追求經濟利益在食品制售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或以次充好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公民不知法、不守法,實質上是公民意識的缺失,對自身的權利義務意識認識不清,對遵守國家法律規范和社會公德意識的認識不強,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心,在經濟利益面前以身試法。
2.公民意識是食品衛生監督公平、正義的保證
食品衛生監督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健康權利和財產權利。為了防止公務人員濫用公共權力,侵犯公民合法權益,國家需要對食品衛生監督活動加以制約和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就是其中一種重要的途徑。在食品衛生監管工作的監督體系中,社會公眾的監督是保證食品衛生監管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礎。具有較強權利意識的公民,能監督公務人員對公民權利的尊重與保護,監督其執法程序、執法環節等方面是否規范合法,促進食品衛生監管工作嚴格依法辦事,避免濫用公共權力損害公民合法權利的事件。 3.食品衛生監督是公民意識培養的重要途徑
一定程度上講,食品衛生監督工作對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具有示范性、引導性。當食品生產相對人遵法守紀,誠實勞動,合法經營時,衛生行政部門依法予以扶持保護;對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公民人身健康的違法的人和事件,衛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和行政控制,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通過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社會成員的權利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公德意識等能夠得到進一步強化。
三、培養公民意識是食品衛生監督理念的創新
優良成熟的公民意識是法治社會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實現法治秩序的思想文化基礎。一方面,公民意識在法制健全的環境中逐步培養,另一方面公民意識的強化必須依靠法律、法制及其運行機制的強制性。衛生行政部門在食品衛生監督工作中,應通過合法的行政行為來培養公民意識,實現監管工作理念的創新。
1.培育公民權利和義務意識
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是食品衛生監督保護的對象之一。當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到有毒有害食品的侵害或威脅時,衛生行政部門通過履行職責,實現國家對公民權利保護的一種確認,從而強化公民的權利意識。公民在權利受到保護的同時,應當按照社會角色依法履行其義務,做到權利和義務并重。
2.培育公民的公德意識
食品生產制售環節很多,危害分析關鍵控制點也很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無法做到面面俱到,這就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及員工要樹立良好的公德意識,形成遵守法紀的自覺行為,避免為追求經濟利益而在食品內添加有毒有害物質,造成食源性疾病,侵害人民的身體健康。
3.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食品生產從業者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要求,在其法定許可范圍內開展食品制售活動,從業者應清醒認識到確保所生產食品的安全性是其法律責任,因食品質量安全問題而侵害公民的合法權利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4.培育公民的民主平等意識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食品衛生監督的重要理念之一。食品衛生監督人員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做到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按法定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而不能憑主觀臆斷和推測,更不能根據個人的好惡而濫用人民賦予的權力,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總之,現代社會的公民意識與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緊密相連。我們要積極發揮工作優勢,培養現代公民意識,擴大食品衛生監督的社會效果,促進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創新與發展。
參考文獻:
李 萍 鐘明華:公民教育——傳統德育的歷史性轉型[J].教育研究,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