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國老年教育體系的缺位與補位之析辨
宋秋英
[摘要]老年教育既是全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終身教育后期階段的發展基石,又是學習型社會的根本體現、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在我國老齡人口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之際,老年教育體系中管理制度空乏、教研隊伍短欠、基層工作薄弱等缺位問題日漸突出。而宏觀統籌與微觀調控相兼顧、師資隊伍與科研團體相協同、開放形式與多元內容相結合則不失為有效的補位措施。
[關鍵詞]老年教育;老齡化。
濫觴于歐洲、風靡于世界的終身教育理念目前已深入國人心中,契合了“活到老、學到老”的中國古訓,促動了老年教育在中國文化沃土里的萌發與扎根。政治人權與民主平等的力倡高揚、科學技術與信息傳媒的日新月異不斷沖擊著人們原有的“老年意即衰邁朽木之年”“教育意即未來棟梁之育”等傳統思想,使得特殊而又龐大的老年群體在“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根本需求基礎上逐漸邁向“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生活之旅。正如當代法國著名的成人教育理論家與實踐家、終身教育的積極倡導者與奠基者保羅·朗格讓所言,倘若人們“同意教育過程必須貫穿于人的一生的話,那么,就不能認為哪一個年齡階段不適于教育”。自1973年法國第一所老年大學創建以來,作為新興事業的老年教育漸入一些國家教育規劃的范疇。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的中國老年教育事業在歷經20多年的艱難征途之后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一所所老年大學迅速崛起、一個個老年協會相繼涌現。然而,當中國快步奔入“銀發浪潮”的時候,進展遲緩的老年教育體系正面臨著管理制度空乏、教研隊伍短欠、基層工作薄弱等諸多因素的缺位問題,亟待有效的補位措施以應對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的社會現狀。
一、老年教育體系的缺位之析。
(一)管理制度空乏。
所謂老年教育是指針對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與需求而開展的個體社會化和社會個性化的實踐活動,經由老年大學、函授大學、網絡學校、培訓班、進修班、社區活動、健康樂園、專題講座等多種正規或非正規教育形式以增進其體能活力與文化素養、改善其精神狀態與生命質量、彰顯其社會價值與人生意義。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同時“對老年教育應當加強領導,統一規劃”,強調“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鼓勵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保瑸槔夏耆后w參與“教與學”活動提供了法律保障。時至今日,我國老年教育尚存在著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未能在老齡化社會中擔當起推進老年事業的重任,其癥結主要在于相關教育規劃與管理制度的空乏,即無論中央抑或地方,均缺乏科學化、系統化、靈活化且切實可行的老年教育規劃與政策,更毋庸談及結合具體情況而有針對性地確定、試行、調整并予以貫徹的管理制度。
多數老年大學、函授大學、網絡學校是由市縣科級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社會團體、民間個人等多方割裂式管理,加之政府統籌乏力與資源投入失衡,致使我國老年教育行政職能不清、權責界定不準、方略謀劃不周、發展取向不明、區域聯系不暢,呈現出管理無序的狀態。從微觀角度分析,老年教育工作者普遍關注老年大學、函授大學的辦學模式、課程設置與教學特色,重視離退休老干部的繼續教育管理事宜,卻往往忽視其他老年群體的培訓班、進修班、社區活動、健康樂園、專題講座等非正規教育形式的籌劃與協調工作,尚未從整體上形成寬而不亂、松而不散且具有人性化服務特征的老年教育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老年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二)教研隊伍短欠。
從我國第一所老年大學于1983年9月在山東創辦至今,全國各類老年大學、老年學校已有40161所。
但不容樂觀的是,在老年教育場所的數量繁榮現象背后存在著師資隊伍的短缺危機和科研團體的乏力狀態。從師資角度分析,多數地區的老年教育無專職教師,所有任職教師都實行聘任制。同時,聘任教師中以退休人員為主、兼職人員為輔,專門從事老年教育的人員少之又少。這些教師不甚了解老年工作政策,且在很大程度上欠缺了解老年人的身心特點,教學方法缺乏科學性,教學隨意性大,對教師在教學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很難形成科學的評價標準。師資隊伍流動性大、可控性小、專業性差的特點致使老年大學、老年學校等教育場所的課程設置與教學安排常常因為任課教師自身精力有限、家務瑣事、思想浮動、工作敷衍等緣故而難以順利進行。從科研角度分析,老年教育內容、形式、途徑、評估等研究領域還存在著學術空白,在“城市中心”價值取向的影響下農村老年人的社會參與意識、精神需要與利益訴求等課題尚未真正進入研究者的視野。當繼續教育、成人教育、全民教育、終身教育被專家學者們提到重要學術議事日程之時,很少有人對老年教育理論的基礎問題進行專門而系統的探討,這就極大地限制了對于老年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總體把握與認識。
(三)基層工作薄弱。
由于我國老年基層工作在核心價值與發展目標上具有以城市社區教育為中心、以老年干部教育為主導的傾向,忽略了對廣大邊緣與弱勢老年群體的應有關注以及在遵循國家“建設和諧社會”宏觀政策的前提下深入細致地探討老年教育體系的可行性方案,結果造成了社會轉型時期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階層之間老年教育資源的巨大失衡。盡管我國已從法規上規定了要發展老年教育,部分大中城市尚能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教育工作,但不少地方官員認為目前當務之急是發展經濟,老年教育上級無布置、領導沒講過、可做可不做,有的地方甚至把這項工作看做“加重人民負擔”而排斥,這種認識在農村更為普遍。當前廣大老年人很少有機會接受正規的教育,其中很多人仍愿意發揮余熱和為社會多做一點工作,但往往苦于自身知識技能相對陳舊而無門求教。
二、老年教育管理體系的補位之辨。
(一)宏觀統籌與微觀調控相兼顧。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后所有社會成員的教育活動,特別是成人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在此基礎上提出要“重視老年教育”,從而改變長久以來將老年教育置于可有可無之境的局面,體現了全國老年教育工作者、老年學員及其他老年人的愿望。為了將老年教育發展的戰略重點地位落到實處,當務之急應首先從宏觀層面厘清老年教育與其他教育類型之間的關系,對教育資源進行合理規劃與配置,切實將老年教育納入社會發展政策之中并進行通盤考慮,建立由政府統籌、地方調控的長效管理機制。其次,各市縣應建立相應的老年教育管理部門,使之與其所在地的老年協會、老年社團組織共同商討行政區域內老年教育活動的具體措施,并力求在各種老年教育協會或組織之間搭建暢通無阻的“信息立交橋”,還應使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老年活動中心等設施在老年教育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師資隊伍與科研團體相協同。
高水平、高質量的老年教育開展離不開規范合理且扎實有效的師資培養與科研活動。在師資隊伍建設層面,可采取以專為主、聘兼相結合的途徑。一方面,應從資歷或資格的維度規定選用專職教師的基本條件,專門任用老年學專業的畢業生或培養其他相關專業的中青年碩博畢業生,逐步建立各類老年教育專業教研室和學科帶頭人機制。同時,針對不同年齡的專職教師制定詳細的教師繼續教育周期性規劃,并按照不同的培訓層次,將其分解為具體的計劃加以實施。 另一方面,發揮離退休教師或老年干部思維深刻、判斷力強的優勢,為他們提供教學機會,充實老年教育教師資源。此外,還可聘請一些具有豐富專業知識技能、教學實踐經驗的高校專家學者擔任老年教育機構的兼職教師,形成一支師德高尚、向心力強、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老年教育師資隊伍。在科研團體建設層面,所有老年教育工作者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還應結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要,認真探索社會轉型時期的老年問題,以不同的課題為單位組成不同的科研團體,開展多種形式和內容廣泛的學術活動如舉辦專題講座、學術報告會、工作坊等。更重要的是,各科研團體應深入了解社會各階層老年人的實際生活,做充分的田野調查、行動研究,在“未富先老”的社會困境中不斷創新和拓展具有中國特色的老年教育實踐路徑。
(三)開放形式與多元內容相結合。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于2010年6月在向社會首次發布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指出,“2009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6714億,占總人口的12.5%。與上年度相比,老年人口凈增725萬,增長了0.5個百分點”,且“8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899萬”。與此同時,我國城鄉老年空巢家庭超過50%,部分大中城市老年空巢家庭達到70%,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進入老年,老年空巢家庭將進一步增多。面對業已存在且日益加劇的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問題,單靠目前4萬多所老年大學、老年學校不可能滿足1億多老年群體的差異性與多樣性的需求,亟待構建以正規機構為基礎、社團組織為依托、個體疏導為補充的開放形式與多元內容相結合的老年教育體系。首先,各類職業學校、高等院校應適當地面向老人開放,尤其老年大學、老年學校等正規教育機構可降低進校門檻,準許隨時入學、插班,適當減免高齡老人的學費,為所有愿意學習的老人提供養生保健、藝術健美、戲曲表演、書畫藝術、歌詠練唱等方面的課程,并提供相應的結業證或學位證。其次,社團組織應專門為老人開展科技講座、時事報告、學習交流、網絡培訓、保健論壇、棋藝競技、器樂演奏、文藝欣賞等活動,真正成為溫馨而祥和的老年之家。再者,對于那些因身體器官、生理機能逐漸衰退而倍感失落與孤獨的高齡老人,社區老年工作者可采取情感疏導、心理溝通等方式以增強其生活自信、團體意識與集體歸屬感;對于那些身體健康且樂意重新就業的低齡老人,相關老年組織應通過系統的專門培訓、職業推薦等方式使其從事社會監督、法規宣傳、治安維護、老年心理輔導等公益事業,以期最大限度挖掘其智能潛力,減輕社會養老負擔。
作為終身教育后期階段的發展基石,老年教育既是我國人口老齡化社會背景下全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學習型社會的根本體現、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今后,在老年教育體系的管理制度、隊伍建設和基層工作等方面應大膽創新,力求實踐活動的全員參與和全程調控,使老年教育真正成為老年人獲取健康保健、時事資訊等知識的途徑和培養興趣愛好、發揮個人余熱的平臺。
[1][法]保羅·朗格讓著,滕星,滕復,王箭譯。終身教育導論[M]。
北京:華夏出版社。1988.
[2]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EB/OL]。hnp://baike.
baidu.com/view/20390.htm.1996-8-29.
[3]廣州市老年干部大學?,F代化老年教育與師資隊伍建設[EB/OL]。http://www.gzlgdx.com/cms/zzbz/llyj2009/2009-12-21/info1261376700425.html.2009-12-21.
[4]孔凡俊。關于我國農村老年教育的幾點思考[J]。成人教育,2010,(7)。
[5]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EB/OL]。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13.jsptablename=1221633528798724&infoid=1280446539090830.2010-7-29.
[6]衛敏麗,施元雪。2009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發布[EB/OL]。http://www.tianjinwe.com/rollnews/201007/t20100713_1225729.html.20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