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研究與開發(fā)雜志評職稱可以嗎?單位認可嗎?
來源:投稿網 2024-08-16 9:30:05
食品研究與開發(fā)雜志是可以用于評職稱的。怎么判斷一本期刊是否可以用于評職稱了?首先要看期刊是否正規(guī),正規(guī)的期刊都可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查詢,經查詢食品研究與開發(fā)雜志國內刊號12-1231/TS國際刊號1005-6521是一本正規(guī)雜志,其次就要看作者的專業(yè)和單位文件要求了。
評審時所選的專業(yè)方向應該與期刊方向一致,如食品研究與開發(fā)雜志是屬于工業(yè)類的專業(yè)期刊,主要欄目包括基礎研究、應用技術、檢測分析、生物工程、專題論述等。如果評審工業(yè)方向的職稱,食品研究與開發(fā)雜志是個不錯的選擇。
最后一點,一定要了解清楚單位文件或者上級部門的文件具體要求,如果看不明白,或者對具體要求定義不清楚的,也可以咨詢投稿網在線客服,食品研究與開發(fā)雜志是國家級期刊,仔細閱讀晉升文件,其中是否對期刊等級有要求,亦或者必須要科技核心、北大核心,或者是有單獨的評審認定期刊目錄。
食品研究與開發(fā)投稿要求
一、總則
1. 來稿務求論點鮮明、論據可靠、數(shù)據準確、文字精煉。文章大致分為引言、主體、結論、參考文獻等幾個部分。文章正文部分不得少于5000字(不包括摘要、關鍵詞、文后參考文獻),篇幅推薦在7-12頁。來稿的文題20漢字以內,作者中英文姓名、單位名稱需相應添加到中英文標題下方,文章需有中英文摘要、關鍵詞(5-8個)。作者研究方向須為食品及相關領域,且與論文研究內容相同或近似,來稿須附經作者簽字的《投稿承諾書》(附件8,文章編號處可不填)。
2. 本刊原則上不接受修改第一作者以及研究方向的請求。如有特殊原因必須修改第一作者的,請參照本刊網站中《關于變更論文第一作者的情況說明》模板(附件2)開具申請(本刊拒絕一切學術不端行為,請作者嚴肅對待個人學術成果),經相關作者簽字,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兩位作者的身份證照片一同提交編輯部,并重新簽署《投稿承諾書》,經編輯部審核后,方可修改。
3. 本刊投稿文獻重復率不超過25%,一經發(fā)現(xiàn)有學術不端行為,本刊將做退稿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本刊將公開通報。
二、收錄范圍
4. 《食品研究與開發(fā)》收錄范圍為食品領域高水平科技論文,因版面有限,如下研究內容將不被列為《食品研究與開發(fā)》刊發(fā)范圍:
1)煙草、非藥食同源的中藥等研究。
2)使用特定材料、特定儀器進行的研究。
3)檢測方法的不確定度評定。
4)對特定產品的功能性論證或毒理試驗。
5)簡單的提取工藝、制作工藝、食品研發(fā)、配方改進。
6)利用現(xiàn)有方法測定農藥殘留、有害物殘留以及簡單的檢測分析或化學成分分析。
7)對市售產品進行的檢測、分析、相關研究。
8)調查報告,市場分析和消費者行為分析。
9)食品生產管理、質量控制、食品安全的探討。
10)國家食品行業(yè)相關政策法規(guī)研究、教育改革研究。
刊發(fā)范圍的最終解釋權歸《食品研究與開發(fā)》編輯部所有。
三、論文格式
5. 論文格式按國家標準GB 7713—1987的規(guī)定;論文摘要的編寫規(guī)則依據GB 6447—1986,研究類論文,字數(shù)在200~300字為宜;綜述類論文,字數(shù)在150字左右為宜,具體見附件5;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引用處依出現(xiàn)的先后以阿拉伯數(shù)字排序,并用方括號標注,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按GB 7714—2015執(zhí)行(見附件7);文中數(shù)字的用法參照GB/T 15835—2011;量與單位的用法參照GB 3100—1993、GB 3101—1993等相關標準;中英文縮略語用法遵守《發(fā)關于論文中英文縮略語的用法指南》中的要求,具體規(guī)則見附件4。文章中圖、表均采用自然數(shù)順序分別編碼,中英文表述中,數(shù)值和單位之間間隔一個空格。文章具體格式要求見附件12022《食品研究與開發(fā)》撰稿要求(2022.03.29)。本刊要求:研究類論文參考文獻數(shù)量20~30篇,不可少于20篇;綜述類論文參考文獻數(shù)量30~60篇,不可少于30篇。建議文中近5年文獻不宜少于參考文獻總數(shù)的50%,外文文獻不宜少于40%。不應出現(xiàn)二次或多次引用其他文獻后著錄的文獻。
6. 頁面設置要求:上下左右頁邊距2厘米,頁碼下方居中,通篇文章均為單欄,45行,A4紙。請勿以PDF格式投稿。
四、流程
7. 投稿:本刊推薦使用 Firefox、Chrome、IE10、IE11、360極速模式、搜狗極速模式、QQ極速模式等瀏覽器,其他瀏覽器不建議使用。如投稿過程報錯,請更換合適的瀏覽器。投稿成功后會生成一個唯一的,以字母“QY”開頭的稿件編號,請牢記。
8. 審稿:經系統(tǒng)投稿后即進入審稿階段,本刊審稿周期原則上在3個月之內,審稿狀態(tài)請作者隨時關注系統(tǒng)。本刊審稿費與版面費一并收取、開票,初次投稿時無需先交審稿費,稿件不錄用不收審稿費(作者原因撤稿除外)。
9. 錄用及改后重投:①錄用:稿件被錄用后,本刊會通過短信以及電子郵箱tjfood@vip.163.com發(fā)送繳費通知,請作者認準本刊官方電子郵箱,不要輕易匯款轉賬。②改后重投:稿件進入外審后,外審結論為“改后重投”的(外審結論為“改后重投”的稿件會有郵箱tjfood@vip.163.com提示),重投時加收200元審稿費,須在送審前交審稿費,重投稿件后按郵箱tjfood@vip.163.com提示交審稿費即可(請作者認準本刊官方郵箱,本刊對每篇文章只允許改后重投一次,請作者嚴肅對待投稿過程)。
10. 交費:①版面費:無論作者選擇銀行轉賬還是郵政匯款,請于轉賬/匯款后10個工作日內及時在網上系統(tǒng)中登記,并將匯款/轉賬憑證(見附件3)上傳到投稿系統(tǒng)(推薦)或者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編輯部指定郵箱(tjfradpay@163.com,主題注明“版面費轉賬憑證”字樣)。以上信息需要電子文檔,請勿手寫拍照,否則視同未按期交費(電話告知無效)。②加急費:如果作者是單獨交納加急費(版面費已交且系統(tǒng)已經確認),請將加急費匯款/轉賬憑證(同樣見附件3)郵件發(fā)送至(tjfradpay@163.com,主題注明“加急費轉賬憑證”字樣),或將版面費的附件3與加急費的附件3合并到一個文檔后上傳到網上采編系統(tǒng)(如不合并,會造成加急費的憑證覆蓋掉之前的版面費憑證)。③審稿費:本刊初次投稿不需先交審稿費,初次稿經外審需要改后重投的稿件,改后重投稿須在投稿后交納審稿費(單獨開具發(fā)票),請將審稿費匯款/轉賬憑證(同樣見附件3)郵件發(fā)送至(tjfradpay@163.com,主題注明“審稿費轉賬憑證”字樣)。作者請勿重復匯款,避免因編輯部無法處理退款而造成影響。編輯部收款后會依據附件3內容開票,快遞至附件3指定的作者。
11. 錄用證明:交費后經系統(tǒng)確認自動按照投稿時的作者姓名及順序生成錄用證明,作者可自行下載打印,途徑為:登錄系統(tǒng)—“稿件管理”—“稿件查詢”—點擊相應稿件—下載錄用證明。
12. 稿件修改:對于已經繳費的稿件,編輯部會安排加工編輯按照出版要求與作者溝通并作進一步修改,修改后方可定稿出版,請作者確保通訊暢通,避免因修改未完結延誤發(fā)表時間。
13. 定稿確認:在最后出版前,加工編輯會給作者發(fā)送定稿清樣,請作者及時核校,避免延誤發(fā)表時間。
14. 樣刊寄送:本刊在每期出版后會贈送2本樣刊,按照作者預留地址快遞,請確保地址正確,避免丟件。
五、其他注意事項
15. 關于基金項目:如論文腳注注明了基金項目名稱,請務必將項目的相關證明拍照或掃描并上傳至系統(tǒng)附件,沒有注基金項目的論文無需提供。項目證明指:與投稿相關的項目合同書復印件、項目批文復印件、或者學校(單位)開具的能夠證明作者參與該項目的證明信(見附件6),請投稿時上傳,三者任選一項即可,均須有公章。證明紙張要求A4大小,注明第一作者、文章編號。單個圖片盡量不要超過2M。項目類別(基金項目研究課題應為自然科學類)包括:
國家高技術研究發(fā)展計劃(863計劃),科學技術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科學技術部;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fā)展計劃(973計劃),科學技術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其他基金、農業(yè)部等國家機構資助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省教育廳、科技廳等省級單位資助項目;總需和總后基金、軍事科學院資助基金(在全軍范圍內申請的課題)。
16. 本刊可以出具的證明:(1)錄用證明:本刊提供加蓋公章的錄用證明,為作者交費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一旦生成后作者順序無法進行調整,且本刊錄用證明中不體現(xiàn)發(fā)表欄目以及發(fā)表日期,請作者投稿前務必知悉。(2)隸屬關系證明:如作者單位要求匯款賬戶名稱與雜志名稱一致,本刊可提供“隸屬關系證明”;(3)繳費通知單:如作者單位要求本刊出具加蓋公章的交費通知或證明,本刊可另行出具“繳費通知”。以上如有疑問均請致電022-59525671-8002。
17. 關于第一作者與通信作者:本刊不承認并列第一作者,也無法在期刊以及錄用證明中體現(xiàn)并列第一作者。本刊承認雙通信作者,但在期刊以及錄用證明中兩位通信作者也有先后出現(xiàn)順序,詳見各期已出版刊物,請投稿作者知悉。
18. 投稿前請作者留存好原始數(shù)據及原圖,如因無法提供原圖、原始數(shù)據而導致文章無法發(fā)表,后果自負。
19. 請作者及時繳納版面費及審稿費,未能按時間要求繳費的(以作者匯款時間為準),請致電022-59525671-8018進行說明,延期交費的稿件將推遲處理并保存3個月,3個月后自動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