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志怪小說《子不語》看清代“雷神”信仰
包蕾
【摘 要】本文是借助對《子不語》中雷神故事相關內容的分析,探討“雷神”崇拜這一古老的信仰模式在清代民間信仰中處于怎樣的位置,其基本表現形式又是什么,試圖探明其原因。在對雷神信仰的分析中,主要關注的是雷擊的對象,避雷擊的方法以及雷擊后死而復活的現象。
【關鍵詞】雷神信仰 雷擊 避雷擊
《子不語》又名《新奇諧》,為清代袁枚所作,與同時期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并稱為清代三大志怪小說。《子不語》一書所記載的多為清康雍乾時期的怪事,其名來源于《論語·述而》中的“子不語怪力亂神”一句,書中記述的,正是不為道學家所認同的狐、道、鬼、怪之流和奇談怪論。雖然作者稱其為“廣采游心駭耳之事,妄言妄聽,記而存之,非有所思”,但實際上卻可以看出作者是在借鬼怪之口言說現實,而從諸多故事中,也能看到當時社會生活的影子并找尋民間信仰的真實情況。本文即是要從這些鬼怪故事入手,探討“雷神”崇拜這一古老信仰模式,在清代民間信仰中處于怎樣的位置,其基本表現形式又是什么,并試圖說明其原因。
一 雷神故事的基本形式
書中對雷神的描寫,涉及最多的就是“雷擊”這一基本模型,在《子不語》20 卷、《續子不語》10 卷中,涉及到雷擊人、狐、鬼、棺等共有28 則之多,在這些結構類似、內容各異的雷擊故事中,以下幾個方面值得我們注意。
1.“雷擊”的對象
不孝之人是會遭雷擊的,最典型的像《雷誅不孝》里的張二。張二平時對待自己七十多歲母親,就像對待奴仆一樣,稍有不如意的,就任意呵斥,在張二生日那天,他因一些小事毆打其母,終于犯了天怒,其時“天光晝晦,云氣如墨,雷聲隱隱而起”,張二連忙跪地謝罪,但悔過已晚,當母親起身為其焚香禱告時,“忽火光如流星飛入中堂,將某攝去,擊死于街”。
其次就是犯奸淫的人。在《雷誅營卒》一則中講到,乾隆三年二月間,杭州軍營一士兵被雷擊死,此人平時與人為善,大家都對他遭雷擊感到奇怪,原來他在20 年前,曾經因奸污女尼不邃,間接害死一家3 條人命,雖然以后改過自新,但終究難逃天譴。
還有謀人錢財、害人性命的不義行為,也會遭到雷擊。《雷擊兩婦活一兒》中的穩婆母女,不但貪圖錢財,事情敗露后還謀害稚子,最終按照她們賭咒發誓的那樣被雷擊死,得到懲罰。又如《雷擊扒手》一文中,2 個扒手偷竊賣絲者彭某的一捆蠶絲,間接造成彭某一家3 口死亡的悲劇,因此2 扒手遭雷擊而死,銷贓的謝某也被雷擊傷一腿。《學竹山老祖教頭鉆馬桶》一則中提到,湖廣一帶的竹山縣有一種邪教,只傳弟子一人,專門干些偷盜往來商旅的勾當,但是學此法的人,必遭雷擊。《鐵牛法》中講到一死囚用鐵牛法躲避刑罰,但最終被雷擊死橋下,難逃天譴。雷擊的對象不僅局限于人,也包括妖狐、鬼怪,甚至土地爺,與人遭雷擊不同的是,非人類的妖、怪、鬼被雷擊的原因,除了作惡,更重要的是因犯天條、違反天規受到的處罰。
2.“避雷擊”的方法
《褐道人》就講述了一個很有趣的故事,有一個蝎子精,自知某日當受雷擊之刑,需尋求貴人避護。于是他化身為褐道人,為德侍郎算命,稱德公那日將遭雷擊,躲避之法便是在雷擊的當日,請十幾位當朝一二品大員來家中護佑。是日,德侍郎果然按照道人的說法做了,請眾人在炕上圍坐一圈,自己居其中,蝎子精則趁機藏身炕下躲避雷擊。中午時分,黑云密布,雷聲震震,欲下復止,突然下人來報說太夫人被擊暈在院落中,正當德侍郎與諸位大人起身前去察看時,又一雷擊將炕劈碎,將蝎子精劈死,真是機關算盡,難逃天譴。這是一個典型的尋求貴人庇護的例子,雖未能成功,但其體現的思維模式清晰可見。又如《吳子云》中講到一狐仙女子曾藏匿在吳子云的車中成功躲避雷擊,這一點在同時期的《閱微草堂筆記》中也能得到印證,《有狐避雷劫者》一則就有“凡狐遇雷劫,惟德重祿重者庇之可免”的文字。
除此以外,《學竹山老祖教頭鉆馬桶》一則中,提到的應對雷擊之法是以污穢之物去除神圣,類似民間巫術。《雷擊土地》中土地爺告知躲避雷擊劫難,則是通過改變自身命運來對抗前世宿命。還有《青龍黨》中的惡少董二,在逃避官府追捕后投身寺廟修行,雖董二最終難逃劫難,但說明棄惡揚善,亦可成為抗擊雷刑的有效手段,因為雷擊本就象征天懲惡人。
二 對雷擊事件反映出的“雷神”信仰的分析
關于“雷神”信仰,最原始也最基本的是源于一種敬畏心理,即對電閃雷鳴、風狂雨急等種種大自然的超人力量的恐懼。與恐懼相伴而生的應該是懲戒效應,在原始民眾那里,懲戒的對象首先應該是對“雷神”不敬或做出禁忌之事的人,在《呂氏春秋·仲春紀》中,我們還可看到原始禁忌的影子,“雷巨發聲,有不戒容止(房事)者,生子不備,必有兇災。”即是說在春分時分雷雨之夜禁止夫妻同房的禁忌。
然而隨著周代“以德配天、明德慎罰”觀念的出現,天等一系列自然事物帶上了倫理色彩,產生了善惡的觀念,相應的,打雷是天怒、是天懲罰的說法也逐漸形成并一直流傳。《論語·鄉黨》中說,“迅雷風烈,必變”,《四書集注》對其做出的解釋是“必變者,所以敬天之怒”,也就是說遇到疾雷大風,君子就應當反省是否做了什么錯事,惹惱上天。可見在春秋時期,雷是天怒、是上天示警的觀念就已存在了。漢代王充的《論衡·雷虛》對雷神的職能有所解釋:“世俗以為擊折樹木、敗壞室屋者,天取龍;其犯殺人也,謂之陰過,飲食人以不潔凈,天怒擊而殺之。隆隆之聲,天怒之音,若人之吁吁矣。”⑥ 對“犯殺人者”的擊殺可看作是執行天罰,而對“飲食人以不潔凈”的處罰也可看作是原始禁忌的遺存。隨著“雷擊”故事在民間的流傳,再加上筆記小說的描述,打雷是天怒、代天懲罰的原始觀念,逐漸完整且人格化,并與儒家倫理觀念相融合,起到了勸導、告誡以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從小說的描寫中可以看出,在清代民眾眼里,雷神的出現不僅是能辨別善惡,主持正義,專門懲治那些與儒家倫理和社會秩序相違背的不孝、淫邪、圖財害命等罪人的天刑執行者,更是借助于雷神的觀念宣揚倫理秩序、規勸世人去惡揚善,維護社會的穩定。
再說避雷擊。有關避雷擊的方法,古以有之。《山海經·西山經》:“有鳥焉,其狀如梟,人面而一足,曰橐,冬見夏蟄,服之不畏雷。”《山海經·中山經》:“正回之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河。其中多飛魚,其狀如豚而赤文,服之不畏雷,可以御兵。”這些荒誕不經的記載,恰恰反映了在原始“雷神”崇拜產生的同時,一種企圖對抗雷神甚至制雷以自用的思想也隨之出現并流傳。“原始先民一方面表現出本能的恐懼心理,另一方面,又有強烈的征服欲望。在文字中,這種征服欲望通過“辛”⑨ 來表達。”在“龍(龍)”上方的類似“辛”字結構的造字方式可看出,“龍”字反映了原始先民對龍的恐懼而又企圖征服、控制它的心理狀態。而龍的原形本就是“雷”,龍的甲骨文形態可視為雷、電的變形,朱天順《中國古代宗教初探》也認為:“幻想龍這一動物的契機或起點,可能不是因為古人看到客與龍相類似的動物,而是看到天空中的閃電現象引起的。”而且從龍的發音上看,正是記錄了雷的隆隆之聲。從上面的一系列論證可以得出,原始先民對“雷神”的恐懼情緒和對抗心理是并存的,《子不語》中所記述的,不過是原始對抗“雷神”心理的后期流變,是摻雜了道教學說、五行命理甚至儒家倫理勸解思想等產生的新的復雜形式。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與西方的猶太教基督教傳統不同,中國的宗教與原始宗教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原先的宗教傳統并沒有因文明進程而被中斷,巫術仍被完好地保留著。但另一方面,文明的進程也使得這類宗教傳統的確又增加了新的倫理因素。”志怪小說中描寫的“雷神”故事,不僅是對這樣一個原始信仰或雷神傳說的描述,更多體現的是人的世俗觀念。“雷神”信仰之所以源遠流長,就在于其體現的去惡揚善、代天刑罰,滿足了民眾對于維護社會秩序及公正的渴望。而人通過“避雷擊”、“質詢雷神”等與“雷神”的對抗,也反映出民眾不甘作為被動接受者和反壓迫的心理傾向。雷神的形象就在這樣人與天之間包含敬畏和反抗的沖突中逐漸趨向于人的倫理道德選擇。
注 釋
①袁枚.子不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1、478
②《雷擊土地》中所描述的土地爺就是因違背天規,告訴好友逃避雷擊的方法,最后反遭雷擊的懲罰。
③呂氏春秋·仲春紀
④論語·鄉黨
⑤朱熹.四書集注
⑥王充.論衡·雷虛
⑦山海經·西山經
⑧山海經·中山經
⑨“辛”,在甲骨文中,上為銳利的斧狀,下為樹木,其字形義為用斧劈樹,又引申為刑具。
○10 徐山.雷神崇拜——中國文化源頭探索.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2:4
○11 “和‘電、雷’兩字相比較,龍字可視為‘電、雷’的變形。龍字保留了閃電的彎曲狀,又將表示雷聲的符號‘口’狀移至彎曲處的終端,表示龍的口部。龍字的口開口朝下,表示雨從龍口中傾瀉而下。這樣,原來在雷字中不連接的閃電和雷聲兩部分,在龍字中合而為一,變成有口有彎曲身體想象中的龍了。這是原始先民對雷電產生原因的一種生物化解釋。”見于徐山,《雷神崇拜——中國文化源頭探索》,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2:3
○12 朱天順.中國古代宗教初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51
○13 吾淳.中國社會的宗教傳統——巫術與倫理的對立和共存.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9:201
[1]〔清〕袁枚.子不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2]〔清〕紀昀.紀曉嵐文集.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1
[3]何星亮.中國自然神與自然崇拜.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2
[4]徐山.雷神崇拜——中國文化源頭探索.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2
[5]吾淳.中國社會的宗教傳統——巫術與倫理的對立和共存.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9
[6]徐山.雷電崇拜及其嬗變形式.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l990(4)
[7]龔維英.古神話雷神考論.延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