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民主政治、和諧政治和合作政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目標
朗友興
內容提要 民主政治、和諧政治和合作政治構成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三大目標。它們互為前提與結果。民主政治是和諧政治的要求和目標,也是和諧政治的基礎和保障,而和諧政治的建構既需要民主政治的發展,也有助于民主政治的發展。從政治發展的角度來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應該是多元一體: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參與政治生活的各社會群體、政黨和階層能夠合作,從而減少沖突,實現和諧和民主。 關鍵詞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民主政治 和諧政治 合作政治
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內涵與目標 二、 從世界政治發展的歷史進程來看,出現過不少成功的經驗,也不乏失敗的教訓。一個主要的經驗教訓就是,因國情的不同,后發國家不能照搬這些國家的政治發展道路。中國的政治發展道路也理應如此,當有其自己特色的發展道路。那么,如何理解有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的內涵與目標呢? 政治發展理論(the theory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是對發展中國家的政治進程的研究,它涉及到國家政治發展的動力、階段、目標和類型,是探討國家發展規律的一種理論形式。對政治發展進行專門的研究,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而在70年代達到鼎盛時期。由于學者們的認知興趣、分析框架、參照系統和研究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對于政治發展的理解是各不相同的,有些彼此之間的分歧還頗大。 我們須了解中國共產黨對“政治發展”是如何理解、闡釋的,其思路是如何的。早在中共八大前后,中國共產黨對于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就有了初步的探索,這種探索包括政治建設方面。例如,提出了共產黨和其他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明確宣布不搞蘇聯那樣的一黨制,確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要繼續存在并發揮作用。1956年,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指出,“我們和蘇聯不同。我們有意識的留下民主黨派。讓他們有發表意見的機會。”周恩來就曾經形象地說過,“一個黨,就是一個鼻孔出氣,呼吸就不舒適,會使思想僵化社會發展停滯起來。”鄧小平的政治發展觀包括政治發展的目標、政治發展的保障、政治發展的途徑、政治發展的特征等內容,形成一個邏輯十分嚴謹的科學體系。①江澤民提出了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概念,并把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我國政治發展和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②胡錦濤同志曾經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根本作出明確的界定:鞏固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政黨關系,實現我國政黨關系長期和諧,根本在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在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事實上,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及十六大的報告、《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對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都有所闡述,并且含義不斷明確化。中共十六大報告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政治發展道路”這一概念:“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對自己選擇的政治發展道路充滿信心,將堅定不移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推向前進”。尤其中國共產黨十六大之后,中國政治發展戰略思路變得更加清晰起來。“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以及運用新的“治理”理念來探討政治文明與民主憲政的關系,使我們理解和解釋中國政治發展有了新的思路。而新思路的出現與實踐的不斷探索緊密相關。 從政治現代化和政治發展的相關理論來看,所謂政治發展道路,即是政治發展的形式,主要指在政治發展過程中所采取的手段、途徑,以保障其目標的實現。“政治發展”之概念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西方就已經提出并進行過不少的討論了,但是,中國共產黨所提出的政治發展道路在其內涵上是與之有區別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之內涵就是,“這是一條完全不同于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政治發展道路,是一條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性質的政治發展道路,是一條能夠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和社會和諧提供根本保障的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下去。”③它的鮮明特點在于:既能廣泛發揚民主又能實現高度集中,既充滿生機活力又富有效率;既尊重大多數人的意愿又照顧少數人的意見。④ 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進程來看,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選擇從追求激進轉向尋求漸進,這是一個顯著的特點。而政治穩定成為評價政治發展的重要尺度,因此,要求“在政治穩定的狀況下實現政治發展”。⑤這兩個特點構成了中國政治發展的所謂“有序發展”模式。當代中國政治發展與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密切關聯著的,也就是說政治體制改革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一個基本動力和途徑,這又是一個特點。 而政治發展的目標就是國家完成政治任務所要求達到的目的。事實上,目標的制定及是否得當相當的重要,因為這會直接影響著政治發展的方向、政治措施的制定乃至政治發展的成敗問題。但是,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經驗教訓表明,在其現代化進程中政治發展面臨著相當艱難的目標選擇。當然,政治發展的目標之制定通常是由本國的歷史背景、政治發展條件、國際政治經濟變化諸多因素來決定的。通常來說,政治發展的目標分為兩類:基本目標和階段目標,前者主要規定了政治發展的總的方向與根本任務,后者主要涉及到國家在某一階段里政治發展的方向性問題。 筆者以為,民主政治、和諧政治和合作政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目標。可以說,民主政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基本目標,而某種意義上和諧政治和合作政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之階段目標,也就是說,在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重要的是推進政治生活的和諧和合作,從而最終建設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二、民主政治 從世界政治發展進程表明,政治民主化是人類政治發展的基本目標。政治民主是發展政治學家對政治發展目標的最早概括。法國學者托克維爾在19世紀中葉就曾經預言民主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時每刻都能擺脫人力的阻撓,所有的事物和所有的人都在幫助它前進”。⑥雖然中間曾經有過質疑,但是,直到現在,絕大多數學者依然將民主視為政治發展的基本目標。 社會主義民主是中國政治發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中國半個世紀的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經驗和教訓均表明,只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才能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全面發展,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正如鄧小平所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⑦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開宗明義肯定了民主政治的價值,“民主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國人民的普遍要求”。溫家寶總理于2007年2月26日發表的文章《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明確地指出,“科學、民主、法制、自由、人權,并非資本主義所獨有,而是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共同追求的價值觀和共同創造的文明成果。”2007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中央黨校講話時表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 盡管民主是人類的共同追求,但是,由于歷史和國情不同,各國人民爭取和發展民主的道路是不同的,不同類型國家民主政治的內容和性質也是不同的。人類社會的民主發展形式與道路必然是多種多樣的。列寧就曾經指出,“在古代希臘各共和國中,在中世紀各城市中,在先進的各資本主義國家中,民主有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動作程度”。⑧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當然要借鑒人類一切文明的成果,但是,主要的還是依賴于內部生成,中國的民主發展道路,需要根植于中華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土壤。溫家寶總理在《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中也指出,“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要走自己的路”,“我們要立足國情,在實踐中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設規律”。事實上,中共十六大以后,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和中央部委為促進民主政治建設制定、修訂和頒發了30多個文件、決定、法律和法規,中國的民主政治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⑨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開宗明義肯定了民主政治的一個重要特征,“民主是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國人民的普遍要求。各國的民主是由內部生成的,而不是由外力強加的”,“一個國家實行什么樣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樣的民主道路,要與一國的國情相適應”,并明確指出,中國的民主政治產生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為爭取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而進行的偉大實踐,是適合中國國情和社會進步要求的選擇。
那么,到底什么是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列寧從國家形式或國家形態來把握民主,認為民主具有形式與本質兩個方面,他指出:“民主是一種國家形式、一種國家形態。因此,它同任何國家一樣,也是有組織有系統地對人們使用暴力,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著在形式上承認公民一律平等,承認大家都有決定國家制度和管理國家的平等權利。”⑩《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對“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作了界定:中國的民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民主;中國的民主是由最廣大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中國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可靠保障的民主;中國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組織原則和活動方式的民主。此外,中國的民主是與法制相結合的民主。民主是法制的基礎,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政治民主化是中國政治發展的主要目標,對此人們沒有什么分歧,已成為一種共識。問題在于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模式選擇。對此,人們的看法可以歸納為選舉民主、自由民主和協商民主、精英民主、多元民主模式和民主社會主義模式。從政治發展的角度來看,中國民主建設的實踐路徑主要有兩條。 首先,民主選舉與民主協商相結合的發展路徑。這是由中國基本的政治框架所決定:一項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兩項基本政治制度(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已故的周恩來總理就曾說過,“中國的政治民主就是選舉加協商”。早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行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時候,周恩來就指出,“就是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后,政協會議還將對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協商、參謀和推動的作用。”中央統戰部官員莊聰生先生也指出,“堅持運用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兩種重要的社會主義民主形式,不斷擴大社會各界的有序政治參與。”2006年中共中央頒布的《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提出了選舉和協商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這是對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深遠意義的一個新論斷。兩種民主形式的提出,是立足我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總體布局,著眼于國家政治制度層面,與我國政治體制的基本架構相適應的。 選舉民主形式是世界政治文明發展的一大進步,也是現代民主政治的一個重要標志。美國學者亨廷頓就曾經指出過,“選舉是民主的本質”,“公開、自由和公平的選舉是民主的實質,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11]。 而“協商”,從本質上講,既是中國政治文化的優秀傳統,也是社會主義社會人民當家作主的內在要求,因此,建設以協商為特色的民主政治,就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一種基本的民主方式,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具有廣闊的開拓空間,甚至可以說,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增長點”就在于怎樣完善和利用這一民主形式。《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就強調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善于運用人民政協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不過,從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來看,協商民主不僅限于人民政協,它還包括中國共產黨與八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的各種協商和互相監督,黨內外之間的協商,也存在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國共產黨的黨內民主以及基層群眾自治等各個領域。當然,協商民主并非中國特有。哈貝馬斯就認為,現代協商民主是協商理念的復興,追溯到古希臘500人大會制度等都可以看到協商的影子。[12] 選舉民主加協商民主,構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兩者在我國政治生活中是相輔相成、相互補充、不可缺少的。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交織在一起的。無論是選舉還是協商,對實現我國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不存在高低之分。 其次,擴大基層民主之路徑。擴大基層民主,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作。以村民自治為核心的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以社區居民自治為核心的城市基層民主建設、以職工代表大會為核心的企事業民主構成了基層民主建設的基本內容。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包括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就中國政治發展來說,基層群眾的民主政治建設為推動中國民主政治整體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總之,中國的民主政治需要借鑒人類幾千來積淀下來的政治智慧,同時也需要吸收中國傳統的優秀的政治遺產,但是更需要創新。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為世界民主制度貢獻出一種新模式是完全可能的,而這種新的政治民主模式,不僅是在中國大地上進行的民主政治之創新,而且是整個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大貢獻。 三、和諧政治 關于和諧思想古而有之,產生于中國先秦時代的“大同社會”之思想一直是中國政治思想史上一個重要的內容,深深地影響了歷代中國的政治與社會生活。《左傳·襄》就有言“人年之中,九合諸侯,如樂之和,無所不玄諧”。《禮記·禮運》恐怕是最能集中地反映中國傳統的大同思想而常常為人們所引的典籍:“大道之行,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不閉,是謂大同。”在西方,空想社會主義者圣西門就曾經討論過有關合諧政治之理想。而中國近代的康有為和梁啟超也受西方啟蒙思想的影響而提出了改政體、興民權、行憲政等一系列進步的政治思想,從而折射出近代中國仁人愛國志士對公平正義、法治有序這樣一個政治和諧社會的追求。康梁中國式的“合諧政治”之理想體現于他們所提出的三大變革:改政體、興民權、行憲政。變革政體重要的是“定三權之官,無互用之害”(康有為),具體說來就是“凡行政之事,每一職必專任一人,授以全權,使盡其才以治其事,功罪悉以屬之,夫是謂有責任之政府”(梁啟超)。而興民權關系到國家的興亡:西方各國“人人有自主之權,各盡其所當為之事,各得其政應有之利,公莫大焉。如此則天下平”(梁啟超)。立憲代替專制則是人力所無法抗拒的歷史必然:“今日之世界,實專制、立憲兩政體新陳嬗代之時也。按之公理,凡兩種反比例之事物相嬗代,必有爭,爭則舊者必敗而新者必勝。故地球各國,必一切同歸于立憲而后已,此理勢所必至也。以人力而欲與理勢為敵,譬猶以卵投石,以蜉撼樹,徒見其不知量耳。昔距今百年以前,歐洲各國,除英國外,皆專制也。壓之既極,法國大革命,忽焉爆裂,聲震天地,怒濤遂波及全歐,民間求立憲者,各國皆然。”(梁啟超) 中國共產黨承接了人類歷史上優秀的和諧政治之思想,并努力付諸于實踐。2006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中國發展過程中一個主要價值訴求。 促進社會和諧是建設社會主義新社會的題中之義。現階段是中國社會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社會變革的廣度、深度和難度前所未有,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突出。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清醒地認識和準確地把握了中國社會發生的深刻變化,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社會和諧是社會系統及各系統的各種因素的多樣性、差異性、矛盾性達到協調、均衡的狀態。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方面面要素的和諧共處。在這些要素中,政治和諧是最核心、最首要的因素,對和諧社會的建設起主導作用。因為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大系統,在這一系統中,各政治主體、階級、階層和政治力量、利益集團之間存在著差異性和矛盾性;同時,由于宗教、文化等背景的不同,個體間的價值取向也明顯有別。只能通過建構起實現沖突各方利益妥協的機制,使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愿望都能夠充分表達出來,進而借助于談判、對話、協商等利益整合機制,形成社會價值的基本共識,形成對維系利益共同體的社會共同利益的尊重。和諧社會自然需要和諧政治。構建和諧政治就是尋找一條政治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和諧政治”主要指的是,執政黨的權力與社會公共權力的關系的和諧、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的關系和諧、黨際關系的和諧以及立法權力、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三者之間的和諧、政治文化和理念、政治行為和政治運作之間的和諧。它實際上指向民主與法治、公平與正義、自由與平等、責任與義務。執政黨的權力與階級社會中的公共權力二者之間是有差別的。這里有一個和諧的問題。在社會主義中國,由于中國共產黨代表廣大人民掌握社會公共權力,并以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等內容來影響社會公共權力,能夠更充分的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執政黨的權力與社會公共權力的關系上能夠形成和諧的局面。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的關系,涉及到是國家結構的問題,中國是一個單一制的國家。就是權力如何配置的問題,但實質上是社會整體利益與特定部分利益關系在權力關系上的體現。在社會主義國家,由于中央和地方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而二者的關系相對來說比較和諧。而現代政治,集中表現為政黨政治。黨際關系和諧是政治和諧的基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我國實行多黨合作的重要組織形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政治和諧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全體人民有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共同的社會價值觀和共同的精神追求,把全體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來,匯成一股巨大無比的精神合力。努力實現社會各階級、階層在政治上的和諧,使之“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這就是和諧政治。社會主義國家普遍按照“議行合一”原則,來組成國家機構,即立法機關作為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構和司法機構都由立法機關產生,并且接受立法機關的監督,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三者的關系應該是和諧的。這種政治的特征就是,“政治目標的持久性、政治制度的穩定性、政治過程的參與性、政治利益的兼顧性、政治能力的駕馭性”。[13] 需要指出的是,在“和諧政治”建設過程中政協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已經成為當下中國社會政治發展的共識,如何切實推進這一目標的實現,已成為中國政治發展過程中最為重要的議題。在我國,政治發展與和諧社會之間有著極大的相關性,政治協商制度在推進我國政治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中起著重要推動作用。 “和諧政治”更是公正、正義的政治。公平和正義是和諧社會建設的一個政治基礎。公平和正義始終與社會和諧相聯系,是社會和諧的前提和基礎。著名政治哲學家羅爾斯指出正義原則對于一個社會的首要的和絕對的價值。[14]公平和正義與社會和諧的關聯性,在《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有了明確的體現:“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但是,我們政治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不少不和諧之處,成為中國政治發展的一個重大障礙:首先是黨政關系難以和諧;第二,基層政治的不和諧;第三,黨群關系相當不和諧甚至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嚴重對立狀況;第四,黨際關系還有待于進一步理順。此外,還有性別政治之不和諧的問題。 而公正、正義的政治需要化為利益協調機制、法治方能得以保證,而這些在中國,都直接或間接涉及到政治體制的改革。這就是說,“和諧社會”理念或目標的提出,或者本文所提出的作為中國政治發展目標之一的“和諧政治”,都邏輯地指向中國政治改革這個命題。惟有深化政治改革,方能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堅實的政治基礎,方能建立“和諧政治”之目標。這正是《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所強調的,“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 當然,促進政治和諧將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不懈的努力。 四、合作政治 合作是人類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不光現代社會中存在,而且古代社會也不少見;不僅見之于經濟和文化領域,而且也常出現于政治與社會生活之中。合作的類型既有個人之間的合作,也有小范圍的各類社會組織之間的中等層次的合作,更有國際間高層次的合作。 合作之必要在于沖突在人類生活中的普遍性和不可避免性。合作的價值在于可以使優勢互補,形成全力,可以實現資源共享,只有合作才有創新。古謝伊諾夫認為,通過合作解決爭端;通過合作可以真正地集中理智的道德的力量。[15]可見,合作是一個社會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而政治體制同樣需要一個合作框架,“每一個人必須學會成為自己的治理者,學會如何與他人協作,這正是人類選擇要這樣做的”[16],這就是政治合作的問題。所謂政治合作就是,政治合作是指政治主體為了實現特定的政治目標,擯棄隔閡、分歧,達成共識、團結一致的政治行為。政治合作是民主政治的應有之義,沒有政治合作就不會有民主,有民主沒有政治合作,民主就會不穩定甚至失敗。民主政治是被社會絕大多數成員所認同的政治。政治合作的好處就在于,越是允許民眾參與合作,征求同意和認同的政治越具有統治的合法性。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書中闡述了這樣一種思想:“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上,人們的社會關系本身是一種既合作又對抗的關系,或者說是一種在合作中包含著對抗,在對抗中進行合作的關系”,而“社會關系的含義是指許多個人的合作,至于這種合作是在什么條件下、用什么方式和為了什么目的進行的,則是無關緊要的”。[17]政治合作是與議會、政黨和選舉等正式民主制度并存的一種政治過程和制度,它是指政治主體為了實現特定的政治目標,擯棄隔閡、分歧,達成共識、團結一致的政治行為。 合作政治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中應有之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作政治的基礎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這種體制下,政治的民主性不是體現在政黨之間的競選上,而是表現在執政黨與參政黨的合作上,表現為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多黨合作事業。”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規定,在全國政協和省、市、縣各級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上,中國八個民主政黨同中國共產黨就國家改革、開放、發展、穩定、內外政策等重大事宜,通報情況,聽取意見,取長補短,密切合作,為推動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總之,合作政治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