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改革開放前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基本狀況
劉曉東
摘 要:1956至1978年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曲折探索時期,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成就,但也遭受到了挫折。但在民主建設方面還是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以毛澤東同志為首的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在民主政治建設中的積極工作也為后來改革開放以及新世紀我國經濟社會飛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關鍵詞:積極探索;人民民主專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
1 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對民主政治建設的積極探索
從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是我們黨對民主政治建設的初步探索階段。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現了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變。這一時期,中國共產黨一手抓政權建設,堅定不移地恢復國民經濟以及迅速發展生產力;一手抓執政黨建設,不斷地增強黨的執政能力,適當對自身建設的重要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在黨的領導方面,確立了黨的領導的全新觀念,即黨的領導是思想上、政治上和方針政策上的領導。在黨群關系上,進一步認識到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只有在廣大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和參與下才能順利完成,黨的執政地位才能夠鞏固。因此,中國共產黨人必須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重要作用。在黨的作風建設方面,堅持不懈地同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對共產黨員尤其是中高級黨員干部嚴格要求,對涉及腐敗事實的黨員干部,無論職務有多高、貢獻有多大,堅決予以打擊。同時,提高黨員標準,把黨員隨時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取得了重要的成績。在黨的領導制度上,強調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堅決反對個人崇拜,大力發展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制度。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1957年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是中國共產黨的自身建設曲折發展時期。在這二十余年中,黨在指導方針上出現了嚴重失誤,偏離了八大制定的正確路線,尤其是十年文革,黨和國家遭遇到了巨大的挫折和損失,民主政治建設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壞。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雖然“左”傾錯誤思想在黨內一度占據主導地位,但是黨內的健康力量與之進行了不懈的斗爭,正是由于這股力量的存在和不斷發展壯大,才使得我們黨和國家的性質沒有像蘇聯那樣發生變異,也為后來改革開放三十年民主政治的巨大成就奠定了重要基礎。
2 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所做的積極工作
2.1 人民民主專政
2.1.1 人民民主專政的涵義
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對人民實行民主、對敵人實行專政的國家政權形式。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就是根據中國的實際國情,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創造性的提出了人民民主專政這一無產階級專政的具體形式。人民民主專政的實質也是無產階級專政,它是中國化的無產階級專政的具體形式。
2.1.2 人民民主專政的特點
(1)明確地表述了我國國家政權的性質和內容。人民民主專政這一概念把對人民的民主和對敵人的專政直接表述出來,是普通民眾能夠詳細了解這個政權的構成和基本職能,既有利于我們在實際工作中防止片面性,也避免了一些別有用心的組織和個人的惡意詆毀。實踐證明,人民民主專政的政策已經深入人心。
(2)確切表明了現階段我國的階級狀況、政權基礎與人民在國家中的地位。我國的國家政權是由工人階級領導的,工農聯盟則是國家政權的基礎。而人民所包含的范圍則十分廣泛,除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社會主義勞動者之外,還有包括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國家統一的愛國者;只有人民民主專政這一概念才能準確地反映目前我國的階級狀況。
(3)它建立在廣泛的政治聯盟基礎之上。現階段我國存在著兩個聯盟:一個是工農聯盟,一個是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同一切可以團結的愛國者的聯盟。人民民主專政這一概念能夠準確地反映這一狀況,有利于兩個聯盟的發展壯大。
(4)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必須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歷史的實踐已經證明,只有中國共產黨才有資格與能力肩負領導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任。而黨的領導只是通過理論指導、把握方向、決定政策、考察選拔干部等方式予以實現,而不是像蘇聯那樣的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執政理念。
2.2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2.2.1 人民代表代會制度的涵義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以毛澤東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根據馬克思主義民主學說,結合中國實際國情而形成的獨特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代會制度既不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三權分立制度,也不同于蘇聯的蘇維埃制度,而是有著中國特色而又科學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最高形式,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載體。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我國的國家性質,符合中國國情,能夠保障全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當家做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快速發展。
2.2.2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主要特點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最好實現形式。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人民當家作主提供了最好的組織形式。通過民主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把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2)人民代表大會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體現了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的國家性質。
(3)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旗幟鮮明地反對多黨議會制。沒有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不復存在;沒有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就無法展現。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本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核心是黨的領導。
2.3 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
2.3.1 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的基本涵義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領導核心,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原則。同時,我國又是一個多黨的國家,9個民主黨派與中國共產黨同時存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與其他民主黨派緊密合作,為全民族的反侵略戰爭、廣大勞動人民的反壓迫戰爭的勝利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因此,我國實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這是馬克思主義統一戰線理論和政黨學說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重要成果,是中國人民政治智慧的重要結晶。
2.3.2 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的特點
(1)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中,只有執政黨與參政黨,而沒有執政黨與在野黨。中國共產黨是領導核心,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與中國共產黨長期合作的參政黨,不是在野黨、更不是反對黨。
(2)我國的政黨制度不是一黨制,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中,既有集中統一的領導,又有黨派之間的團結合作,這是完全符合中國特點的獨特的政黨制度。
(3)這種政黨制度去西方資本主義的議會民主制有著本質區別。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實行的是多黨制或兩黨制,既有執政黨,也有反對黨和在野黨,無論哪一黨派上臺執政,都是代表著本集團利益,而不可能代表廣大人民的意愿,它們根本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團結合作。
2.4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一項政治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體現了國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權利的精神,體現了國家堅決實行各民族平等、團結和共同繁榮的原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的職權,依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權限行使自治權,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政策,領導各族人民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加速發展社會生產力,建設具有中國特色民族特點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3 改革開放前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所出現的問題及原因
3.1 對社會現實狀況缺乏客觀、系統的認識
盡管八大前后,黨對國內的主要矛盾、階級斗爭狀況和發展的總趨勢做過一些正確、客觀的結論,但是,還沒有對社會主義條件下仍然長期存在的一定范圍內的階級斗爭,對已經比較突出的但并不屬于原來階級斗爭性質的社會矛盾、政治矛盾、文化矛盾、思想矛盾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作出全面系統客觀的調查研究和實事求是的定論,提出一套適應新形勢下階級斗爭的工作方法。因此,當出現極少數右派分子不負責任的言論攻擊時,我們的黨缺乏冷靜的頭腦,沒有做調查研究,而是照搬革命戰爭年代大搞群眾性階級斗爭的方法來處理這些問題,嚴重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造成了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失誤,導致了較為嚴重的后果。
3.2 在巨大的勝利面前滋長了驕傲的情緒
從黨的七大到八大的11年間,中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偉大勝利,僅用了3年就完成了戰后經濟的恢復工作,取得了抗美援朝戰勝的巨大勝利,3年時間就完成了社會主義的三大改造。在這種情況下黨內不少黨員干部、甚至是一些中高級的領導干部被前所未有的勝利陶醉了,驕傲思想由此而生。因此,在整風運動之初,黨外群眾、特別是知識分子對各級領導、黨員干部提出尖銳的批評意見,黨內不少領導干部缺乏精神準備,聽不進不同意見,甚至把善意的批評當做惡意的攻擊,直接導致了后來的反“右”派斗爭的擴大化,造成了后來影響數十年的人才斷層。
3.3 對“波匈事件”和國際反共逆流的影響反應過激
1956年,國際上出現了蘇聯二十大上赫魯曉夫秘密報告對斯大林的全盤否定和詆毀、波蘭事件和匈牙利事件,帝國主義乘機掀起了反共逆流。面對錯綜復雜的國家形勢,中國共產黨堅持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維護了國際無產階級和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支持了波蘭、匈牙利人民的正當權益。與此同時,我們黨內部還從波匈事件中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為戒。但是,后來由于種種客觀原因,原來這些正確的認識并沒有完全堅持,反而片面地、簡單地把波匈事件復雜的經驗教訓歸結為群眾性的階級斗爭沒有做好,從而把匈牙利事件的情況硬套到中國來,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反“右”派擴大化以及后來文化大革命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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