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淺談以家庭暴力罪為基點透析刑事和解制度
論文摘要 家庭是社會組織結構的細胞,是以婚姻、血緣及共同經濟基礎為紐帶所組成的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的親屬團體。家庭內部關系的安寧關系著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由于受我國兩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影響“三綱五常”、“男尊女卑”的這些倫理道德觀念已深入人心,從而使得現代社會的婚姻家庭觀念不免打上歷史的印記,同時也給家庭暴力的形成提供了生存的空間。家庭暴力無疑是阻礙家庭內部關系穩定與和諧的絆腳石,它極大的危害著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家庭的和睦及社會的穩定。這個問題已成為全球性關注的社會焦點問題。因此,本文從犯罪學角度論述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和犯罪構成,在分析其現狀及成因的基礎上透析我國家庭暴力的解決機制。因我國立法上的空白,還未將家庭暴力罪以明確的法律條文入罪,且在其量刑的過程中出現了重罪歸罪,輕罪免罰的情況,使得受害人的利益無法得到確實的保護,出現了權益保護缺失的真空狀態。本文落腳點在于對家庭暴力罪的訴訟形式進行研究,摸索出一個更好的解決此問題的法律機制。論文關鍵詞 家庭暴力 訴訟模式 刑事和解一、家庭暴力現狀我國現行法律中未對家庭暴力行為做出明確界定,只是根據犯
試論打擊防范家庭暴力犯罪的調研報告
論文摘要 家庭暴力犯罪時有發生,破壞家庭和睦,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家庭暴力犯罪有家庭性、隱蔽性、模糊性、持續性等方面的特點及其存在的特定原因,可以從完善立法、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加強家庭文化道德建設、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等方面打擊防范。論文關鍵詞 家庭暴力 寬嚴相濟 宣傳教育近年來,花都區涉及家庭暴力犯罪案件頻繁發生,主要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遺棄、強奸、強制猥褻兒童、重婚、搶劫等犯罪,不僅直接威脅家庭成員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據統計,花都區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案件有6宗6人,非法拘禁案件有2宗2人,重婚案件有1宗1人,遺棄案有1宗1人。 家庭暴力犯罪是指家庭內部出現的侵犯他人身心健康(含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暴力犯罪。家庭暴力主要發生的家庭成員之間的肉體傷害、精神折磨和性侵犯等暴力行為。據全國婦聯調查顯示,中國30%的家庭存在一定的家庭暴力行為,90%以上的是男性進行施暴,16%女性承認曾經遭受過暴力。全國每年約40萬個家庭解體,其中四分之一的根源
試論家庭暴力中婦女權益的保護
論文摘要2001年新婚姻法出臺,增加了關于家庭暴力的禁止性規定,從此家庭暴力從過去被人們認為的“家事”走向社會干預層面,顯示了社會的一大進步。但近年來,我國家庭暴力現象卻依然逐年增多,且由隱蔽型向社會公開型的轉變速度令人震驚。近日來,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家庭暴力案,更是引發了公眾的廣大關注和討論。如何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尋求制止、遏制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現象的對策已是刻不容緩。論文關鍵詞家庭暴力婦女權益法律救濟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國普遍存在的一種丑惡的社會現象。近年來,我國家庭暴力問題呈不斷上升趨勢,據全國婦聯的最新調查數據顯示,在全國2.7億家庭中,有8100萬個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約在全國家庭總數的30%,且施暴者90%是男性;每年有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解體。大量的家庭暴力事件不但導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家庭解體,更嚴重危及到社會的穩定和諧。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重要一環就是促進億萬家庭的穩定和諧。本文試就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危害及預防與對策進行研究探討。一、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西方國家的一些學
關于反家庭暴力的刑法思考
摘要家庭暴力是在全球范圍內普遍存在的現象,無論是在西方發達國家還是在亞非的發展中國家,無論古代還是現代,這種現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隨著時代與經濟的發展,隨著家庭暴力案件的增多,傳統觀念中的“私領域”已影響到了整個社會。家庭暴力與犯罪之間具有復雜的聯系,本文著力于從刑法的角度分析家庭暴力,分析家庭暴力的成因、我國家庭暴力的現狀及相關刑事立法,并提出關于家庭暴力的刑事立法構想。關鍵詞:家庭暴力刑法構想“私領域” 一、家庭暴力的成因第 一,家庭暴力產生的社會原因與我國目前社會機制轉型有密切關系。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的改革進程中,政治體制的改革也正在進行,舊的婚姻家庭觀念尚未完全消除,轉型期的新的婚姻家庭觀念尚未完全形成,造成兩種觀念的脫節,同時摩擦不可避免并常勝沖突,直接誘使家庭暴力產生。第二,社會經濟的發展使得生活節奏加快、競爭加大,外部環境的壓力影響了家庭生活的和諧丁一些人因為不能很好地處理社會壓力與家庭生活的關系,導致家庭暴力頻發。第三,性格是影響家庭暴力發生的一個重要因素,性格乖僻、性情暴躁的人更容易實施家庭暴力,他們一
家庭暴力的法律淺析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活著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不僅直接對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和威脅,而且還破壞家庭的穩定和安寧,甚至影響社會的和諧發展。近年來,因家庭暴力所導致的離婚案件及相當一部分人身傷害刑事案件不斷增多。而關于家庭暴力問題的法律理論研究及司法實踐,已經日益成為我國法律工作的熱點。本文試從法律角度就家庭暴力的概念、特點、成因、對策等方面進行簡單分析。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 目前我國對家庭暴力尚無統一概念。大部分學者認為:“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內部出現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強暴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對家庭暴力行為給出了具體的定義:“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而第48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宣言》中,將對婦女的暴力定義為:身體暴力、性暴力和心理暴力。從我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中規定來看,對家庭暴力的界定只相當于《宣言》中的
論家庭暴力救濟
論文關鍵詞:家庭暴力救濟論文摘要:家庭暴力對家庭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家庭成員造成嚴重損害,必須予以制止,但我國目前尚無防范救濟體系。因此,有必要對家庭暴力的救濟進行研究。近年來,關于家庭暴力的報道越來越多,現狀之慘烈,后果之嚴重,令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栗。其不僅嚴重損害了在家庭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而且破壞了家庭的穩定與幸福、影響了社會的安寧和發展。因此,對家庭暴力進行有效救濟,已經成為人們所關注的婚姻家庭中的焦點。一、家庭暴力現狀考察自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關于家庭暴力的調查和投訴均反映出家庭暴力的嚴重性。1995年國務院《中國婦女的狀況》白皮書公布:全國2.67億個家庭,離婚率1.54%,約40萬個,其中1/4起因于家庭暴力。2000年全國婦聯系統來信來訪分類情況統計中,婚姻家庭類投訴和咨詢約占總數的50.3%,其中反映家庭暴力的案件占該類投訴總數的15.5%。《中國婦女報》“家庭暴力問題公眾調查”顯示:11.2%的女性曾挨過丈夫的打,全國婦聯信訪處1995年共收到要求保護婦女權益的信件128,900件,接待此
家庭暴力受虐婦女庇護研究
摘要:通過家庭暴力受虐婦女庇護所救助家庭暴力受虐婦女是國際上通用的防止家庭暴力對婦女造成和繼續造成傷害最直接且有效的方法。受虐婦女庇護所的正常運行需要立法、司法、社會意識、理論制度、運作機制等良好社會環境作為其有效支撐。我國家庭暴力受虐婦女庇護所現狀令人堪憂,只有為家庭暴力受虐婦女庇護所構建其正常運行所需平臺,才能發揮其應有功效。 關鍵詞:家庭暴力;受虐婦女;庇護平臺 上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婦女人權意識的覺醒。對婦女家庭暴力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逐步為國際社會所關注。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問題已成為一個跨越國界、意識形態、階級、種族和少數人群體的全球性難題。針對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問題許多國家已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理論、制度并在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司法實踐中運用且取得了顯著成效。在我國,北京95“世婦會”后,家庭暴力問題才逐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我國至今還沒有反家庭暴力的專門立法,現存的有關家庭暴力的法律規定也過于原則、籠統,難以操作,導致實踐中對受虐婦女的保護和救濟力度不夠。不可否認,截止到目前我國仍處于反家庭暴力的初級階段。 一、我國家庭暴力受虐婦女庇護現狀 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在我國2
家庭暴力女性被害人惡逆變犯罪的處遇
【摘 要】被害人“惡逆變”犯罪,就是指被害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不當甚至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后,在不良心理的支配下和其他因素的推動下,促使被害人從心理到行為的逆向變化,亦即從被害者向害人者方向的轉化,從而導致的犯罪。 【關鍵詞】家庭暴力 女性 犯罪 一、概述 女性被害人是惡逆變犯罪的高發人群,在女性犯罪人中犯罪前有被害情節的占很大比例,尤其是在家庭暴力中屬于主要被害群體。女性感情豐富、細膩而脆弱,容易感情用事,失去理智,當長久的情感壓抑無法得到解脫時,往往會出現在再次被害時或被害后因為情緒的波動情感的扭曲而不計后果地實施犯罪行為。當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侵害以后,心靈上有了巨大的創傷,需要周圍人的安慰、幫助。而現實生活中,當事人往往因此而受到學校、家庭和社會等方面的冷漠和遺棄,有的甚至被家里掃地出門,變得生活無著。而這時的她們又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在心靈的煎熬中,她們的“善”慢慢消失,而“惡”卻悄然生長,從而完成了一個由受害人變為加害他人的心理上的逆變過程。 二、正當防衛和“受虐婦女綜合癥” 女性主義認為,刑法中傳統意義的“防衛”是以男性在特定情形下的合乎情理的反應的經驗
司法的功能與反家庭暴力立法——以家庭暴力的司法介入為視角
論文關鍵詞:司法功能 家庭暴力 民事司法救濟制度論文摘要:家庭暴力是發生在家庭成員間的一種違反法律與善良風俗的暴力行為,已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社會“癌癥”。推動家庭暴力防治專門立法、發揮司法資源的功用、全面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務之急。文章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立法和司法實踐的狀況,指出我國司法介入家庭暴力的現實路徑。一、 “圍城”難進:司法介入家庭暴力機制的掣肘(一)我國反家庭暴力相關立法現行法中涉及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主要包括《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治安處罰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例如,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家庭暴力受害人 自力救濟的途徑 ,明確了公安、司法部門在反家庭暴力 中的職責,標志著我 國已經開始依法治理家庭暴力。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也明確了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2000年 3月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決議》——這是我 國第一部反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此后 ,四川、寧夏等省市自治區人大
淺議家庭暴力和法律防范
摘要:家庭暴力作為一個常見的、全球性的社會現象,對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和威脅,而且還會破壞家庭的穩定和安寧,與我們的和諧家庭、和諧社會,顯的及不協調背道而馳。2000年新頒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為重要條文載入其中,這意味著“家庭暴力”不僅僅是一種社會現象,而且作為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納入法律調整的范圍。關鍵詞:家庭暴力 特征 危害 防范措施1 家庭暴力的概述家庭暴力是一個國際術語,這一概念是在20世紀90年代引入中國的。由于各國國情不同,社會意識形態不同,各國對家庭暴力的界定有所差異。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其解釋為: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2 家庭暴力的特征家庭暴力由于行為人的不法行為直接針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并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傷害后果。與其他暴力行為相比較,具有以下特點:2.1 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違
善因營銷的力量:“反家庭暴力”成就女裝品牌
成立于1976年的Liz Claiborne是一家總部位于美國紐約的生產和銷售服裝、佩飾和香水產品的公司。該公司擁有和經營著幾十個不同的服裝品牌,從傳統經典風格到流行風格,以適合各種不同的消費群體的需求,如:Liz Claiborne、Bora Bora、ENYCE 、DKNY等。其產品通過遍布于世界的30,000多個專賣店和零售機構被銷售。自從開展這一系列涉及家庭暴力的項目和活動以來,在十年的時間里,Liz Claiborne被持續地盛贊為“一個富有創意、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領袖”。有幾個因素使這個項目與眾不同。首先,Liz Claiborne挑選了一個并不是特別時髦且不容易操作的話題,這樣才使Liz Claiborne公司獨自“擁有”這一話題。第二,該公司在接下來的十多年時間里,持續不斷地圍繞這一主題開展各種項目。劍指目標客戶群在1991年,總部位于美國的全球著名女性時裝品牌Liz Claiborne(麗詩加邦)計劃開發出一套善因營銷(Cause-related Marketing)項目。在當時,善因營銷這種營銷方式還處于
關于家庭暴力的若干思考
提要:文章對家庭暴力的概念、特點、存在的原因進行了探討,并提出了預防和整治家庭暴力的幾點建議。一、對家庭暴力的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一方侵犯他方人身權利,造成他方身體和精神上受到傷害的強暴行為。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間的暴力、父母子女間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本文所說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間也即婚姻主體之間的暴力行為。從廣義上講,家庭暴力既包括應受刑法懲罰的暴力犯罪行為,也包括應受治安管理條例處罰的違法行為,還包括應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婦女人身權利的行為。從實踐中看,構成犯罪應受刑法懲罰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為的15%左右,但卻屬惡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極大,能被所關注和對施暴者給予應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為雖然也具有違法性,應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卻被視為家庭內部矛盾而忽視了它的危害性,客觀上起到了縱容暴力行為的后果。由于長期放縱這類暴力行為,導致了家庭暴力行為的升級。因此,不管是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為,還是一般違法的家庭暴力行為,都應當采取措施加以減少和消除。二、家庭暴力的特點家庭暴力
關于家庭暴力產生法律問題的若干思考
目錄 一、家庭暴力引發的含義; 二、家庭暴力涉法問題特點; 三、家庭暴力涉法問題存在根源; 四、家庭暴力產生法律問題的預防與解決。 提要 主要指由家庭成員以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或以非正當手段造成家庭其他成員身體和精神傷害而產生法律問題。即法律在家庭暴力中產生作用和以當事人的雙方產生法律約束的問題,我們主要從夫妻間即婚姻為主體因暴涉法中深入剖析思考,導致此類問題存在根源最主要的原因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發生是多方面原因產生的,往往是雙方在,感情等諸多因素上意見不合,久而久之產生矛盾進而發生家庭矛盾引發暴力事件。預防家庭暴力涉法問題的根源,首先要從預防家庭暴力事件著手,從根本上杜絕家庭暴力產生。當今國際與國內各項有關公民權利保障約定都規定了公民的權利與生命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受到酷刑或殘忍不人道的待遇。一、家庭暴力引發的法律問題含義 所謂家庭暴力引發法律問題,是指由家庭成員以侵犯他人身權利或以非正當手段造成家庭其他成員身體和精神傷害而產生法律問題。即法律在家庭暴力中產生作用和以當事人的雙方產生法律約束的問題,我們主要從夫妻之間即婚姻為主體因暴涉法中深入剖析思考。 家庭暴力
淺議家庭暴力
論文摘要 家庭是社會成員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庭的和睦與穩定關系著國家的穩定與安寧,不僅是每個家庭成員人生幸福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之一。然而家庭暴力在世界范圍內都是較為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根據全國婦聯權益部門的統計,我國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為,施暴者多為男性。根據調查顯示家庭暴力離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訟,導致夫妻離異的占絕大多數,由此表明婦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體。2002年審結婚姻家庭糾紛案件990件,其中婚姻案件876件,判(調)離685件,占婚姻案件總數的78.19%;涉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為59件,占判(調)離婚案件數的8.67%。2003年審結婚姻家庭糾紛案件1028件,其中婚姻案件908件,判(調)離660件,占婚姻案件總數的72.68%;涉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為82件,占判(調)離婚案件數的12.44%,較上年相比上升3.77%。2004年審結婚姻家庭糾紛案件743件,其中婚姻案件為634件,判(調)離400件,占婚姻案件總數的63.09%;涉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為79件,占判(調)離婚案件數的19.75%,較上年相比上升7.
試論家庭暴力的特征、成因及對策
摘要: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睦、安寧的家庭關系,不僅是每個家庭成員人生幸福的重要內容,也是創建平安社區、建設和諧社會的基礎。家庭暴力作為一個全球性的社會公害,不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這種現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暴力不僅直接對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構成嚴重傷害和威脅,而且還會破壞家庭的穩定和安寧,這是與和諧社會的發展要求背道而馳的。本文探析了家庭暴力的特征、產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的具體對策,目的在于遏制家庭暴力,懲治家庭暴君。關鍵詞:家庭暴力;特征;成因;對策所謂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內部出現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和性方面的強暴行為。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婦女、兒童和老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2001年4月28日施行的新《婚姻法》已明確“禁止家庭暴力”,并將實施了家庭暴力作為準予離婚的條件之一。可見,家庭暴力已不是家務事,而是違法行為。根據全國婦聯權益部門的統計,我
家庭暴力的現狀與對策
內容摘要 本文主要通過對社會上存在的家庭暴力的現狀的調查,對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進行深入的闡述,從而從實際工作的角度對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發表了自己的幾點看法,得出了如下觀點,即反家庭暴力必須做好如下三件事:一是預防暴力的發生;二是制裁施暴者;三是向受害者提供各種形式的援助和保護,要從自立救濟、社會救濟、司法救濟三個角度進行努力。關鍵詞 家庭暴力 司法救濟 冷暴力 精神虐待 受虐婦女綜合癥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其是在法律、道德、親情的框架下形成的,而發生在家庭內的暴力事件不僅侵犯的是法律的嚴肅性還有對維系家庭的紐帶----親情、愛情、道德進行的踐踏,其危害性更強于普通的暴力犯罪。然而現狀是不如人意的,“今天,歐美國家存在一種奇怪的規范,它使結婚證書變成了一張準予毆打和虐待的挈約,對婦女最暴力,最隱蔽的家庭暴力正成為‘悄悄的暴力’”。在我國這種現象亦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據全國婦聯統計,2002年共接到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總數31萬多件,有關婚姻家庭權益的占到總數的52.4%,其中有關家庭暴力的投訴占到婚姻家庭類總數的22.5%,由此可見,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維權
論家庭暴力與社會關懷意識的培育
內容提要:本文首先探討了家庭暴力的定義、特點、危害以及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指出家庭暴力的產生不僅與各個家庭的微觀要素有關,還與社會的整體環境尤其是文化、道德意識有關,因此,防止家庭暴力要從多方面入手,著重培育公民的社會關懷意識,從根本上消除產生家庭暴力的溫床。關鍵詞:家庭暴力社會關懷培育近幾年來,家庭暴力問題日漸突出,成為學術界、理論界不斷探討的話題。家庭暴力嚴重侵害了婦女、兒童、老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加劇了婚姻的動蕩,造成了家庭的危機,危害了社會的安定。如何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我們面臨的重大問題,多數學者均傾向于通過建立社會救助機制、加強社會立法和對施暴者進行嚴厲懲處等方法加以解決,筆者認為上述方法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作用,但仍是頭痛醫頭的“堵”的方法,不是最終手段,要從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關鍵是要把家庭放到社會的大背景中去,了解產生家庭暴力的社會的、經濟的、文化的原因并運用社會力量加以解決。一、家庭暴力的特點及其危害性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由婚姻、血緣、收養、或法律關系而聯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以壓制對方或以發泄敵對
描述、解釋與方法論:國內家庭暴力定量研究十年回顧
摘要:從1995年起至今,國內的家暴定量研究已走過十余年,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2000年以前,國內沒有專門的家暴定量研究,對家暴的相關定量研究以社會學為主,散見于婚姻家庭研究之中。2000年之后,國內開始出現專門的家暴定量研究,以醫學尤其是流行病學為主,社會學對家暴的專門定量研究極少。盡管國內家暴定量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獲得了最基本的數據,但無論是從對家暴的描述、解釋,還是方法論上,都有巨大的提高空間。關鍵字:家庭暴力:定量研究;描述:解釋;方法論 通過“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目前能查閱到的國內最早關于家庭暴力定量研究的學術文章是徐安琪1995年發表的《家庭暴力的發端——上海夫妻攻擊行為的現狀及特征》。如果以此為發端的話,那么至今為止國內的家暴定量研究已進行了12年。以2000年為界,分為兩個時期。2000年以前,國內沒有專門的家暴定量研究,相關研究散見于婚姻家庭的社會學研究之中。2000年之后,開始出現專項研究,絕大部分是在醫學尤其是流行病學領域,社會學對家暴的定量研究極少。下面就從對家暴的數據描述、解釋和方法論三個方面討論兩個時期的特點。 一、2000年前
論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及其防治措施
【摘要】家庭暴力是當前社會的一個熱點問題。目前,我國家庭暴力的數量逐年增長,持續升溫的家庭暴力極大地危害了婦女、老人、兒童的身心健康。本文主要從家庭暴力的概念、特征、產生原因、缺陷以及防治措施等方面闡述了具體問題,并對如何防治家庭暴力也做出了合理的建議。 【關鍵詞】 家庭暴力,防治措施,社會問題;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其和睦安寧是社會穩定進步的基石。在我國,家庭暴力古已有之,只是這種暴力以“家庭”為庇護所,打著“家庭內政”的旗號,掩蓋其血腥。家庭暴力的存在不僅嚴重損害了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也給社會的穩定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家庭暴力不僅是全球性的問題,同樣也是中國普遍而嚴重的社會問題。家庭暴力造成了受害人生理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因此,如何遏止家庭暴力、制裁施暴者已成為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一、家庭暴力概述家庭暴力是指對家庭成員進行傷害、折磨、推殘和壓迫等方面的強暴行為,其手段有毆打、捆綁、殘害身體、凌辱人格、限制人身自由、遺棄以及性虐待等。施暴者一般為家庭成年男子,受害者一般是婦女、兒童、老人和殘疾人,其中婦女遭受家庭暴力最為普遍,也是最為嚴
潮汕地區家庭暴力的現狀調查
論文關鍵詞 :家庭暴力 現狀 原因 對策論文摘要: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家庭暴力都是一個嚴重問題。它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和家庭的和睦。為了更好了解潮汕地區家庭暴力情況的現狀和原因,尋找解決該問題的對策,在參考相關文獻的基礎上,自制家庭暴力情況調查問卷,并將調查收集的數據運用SPSS13.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結果顯示: 1.精神虐待為家庭暴力的最主要形式。2.男女雙方所承受暴力差異很大。3.城市的家庭暴力現象與農村的差別不大。這主要是由于重男輕女的觀念、城市與農村聯系緊密、人們對精神虐待的忽視和傳統倫理道德觀念等造成的。因此,為了在潮汕地區消除家庭暴力,我們可以從觀念和法律兩方面著手,從根本上消除這種現象。1.引言“不論在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家庭暴力都是一個嚴重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現象”【1】。我國有關法律文獻將“家庭暴力”定義為:“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它不利社會的穩定和家庭的和睦。 而潮汕地區位于廣東省的東部。由于其獨特的經濟、歷史和
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及心理治療
摘 要: 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圍內危害大眾心理健康的社會問題,并且大多數的家庭暴力是由男性配偶向女性配偶施暴,家庭暴力會導致女性受害者在醫學、行為和心理三方面出現不良后果,大量的研究表明女性遭受家庭暴力與所處的文化標準、女性自身的一些特征、男性施暴者的個性特征、行為和早期經歷有關,研究表明對女性受害人進行心理治療和干預是十分有用的,這些方法包括心理動力學治療方法、認知行為療法 、催眠療法、藥物療法等。盡管這些療法的理論傾向或技術不同,但是它們都遵循以相同的原則。家庭暴力的預防要從以下三方面做起:(1)減少社會對婦女的歧視;(2)及早發現家庭暴力事件;(3)通過使用個人、家庭和團體心理治療可以有效地緩解家庭暴力對受害人所造成的長期不良影響。關鍵詞:家庭暴力;心理治療干預;女性;心理健康 近年來,被稱為“沉默的文化”的家庭暴力問題,漸為國內外學者所關注。所謂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侵害對方身體、精神和性的強暴行為。其手段有毆打、侮辱人格、殘害身體、限制自由以及性虐待,也包括經濟上的虐待和冷落。[1]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圍內的重要的危害大眾心理健康的社會問題,也是最為廣
家庭暴力的倫理研究
摘 要: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的穩定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家庭暴力是影響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消極因素,更是侵害家庭成員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家庭暴力作為一種社會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在論述家庭暴力表現形式和特點的基礎上,分析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和產生原因,并從倫理學角度就如何消除家庭暴力提出了相關對策。關鍵詞:家庭暴力 家庭倫理 道德調控引 言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培養豐富人性的土壤。家庭對社會對個人都有深刻影響。家庭是否和睦,關系到社會的興旺與發達,關系到國家的繁榮與發展。家庭對個人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對于孩子,家庭是其人格培訓的場所;對于青年人,是其學習、工作、生活的加油站;對于中年人,家庭是他們精神的寄托和工作的動力源;對于老年人,家庭是他們安度晚年的最可靠的“根據地”。然而家庭氛圍各有千秋,有幸福美滿的家庭,有瀕臨崩潰的家庭,有風平浪靜的家庭,有暴力連連的家庭。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熱點問題,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這種現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家庭暴力介紹(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及表現形式</
婚姻法與家庭暴力關系研究
內容摘要:家庭暴力是世界公害,也是我國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近年來,我國為遏制家庭暴力作了不少努力,將“家庭暴力”寫進了婚姻法,司法實踐中采取了一些遏制家庭暴力的措施,學術界也己經和正在探討如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問題。本文愿通過新婚姻法的頒布對家庭暴力問題的影響。關鍵詞:新婚姻法 家庭暴力 社會 法制家庭暴力似乎是個不分古今,不分民族的而普遍存在的問題,但在20世紀之前并未被大眾、學者所關注,人們視其為一種人類社會的固有現象而心安理得的接受。但這一問題在20世紀卻凸現出來,引發了廣泛的關注與各個層次的論爭。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在過去被其他問題如戰爭、經濟等問題所掩蓋,只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逾變復雜化而已。隨著2001 年4 月28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訂案) 》的通過和頒布, 作為我國第三部婚姻法, 可謂應時而生, 是婚姻家庭領域的法制建設承前起后、繼往開來的時代選擇和產物。而家庭暴力問題是新婚姻法增加的內容。作為一項新內容、新制度, 新婚姻法在八個條文中作了直接或間接的反映,反映了我國對這一問題的重視。本文試對婚姻法與家庭暴力的關系
論家庭暴力的法律預防
一、家庭暴力的種類及特征(一)家庭暴力的種類家庭暴力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侵害生命健康權的暴力。2、侵害人身自由權的暴力。表現為對弱者采取捆綁、非法拘禁、暴力威脅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員的人身自由。從動機、目的上看不盡相同,如不許參與社會活動等。3、侵害人格權的暴力。表現為對弱者罰跪、侮辱人格、體力勞動等,更多地體現為精神上的損害或虐待。4、侵害婚姻自主權的暴力。例如,父母或其他長輩以暴力強行包辦、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干涉父母的婚事;暴力干涉已婚婦女的離婚(已婚婦女提出離婚或丈夫提出離婚妻不同意等遭致丈夫及家庭其他成員的暴力)。5、侵害妻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性權利暴力。妻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的性權具有不可侵犯性。違背妻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的意志,強行與妻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發生性行為系性虐待行為,都是對女性性權利的暴力。6、侵害生育權和生育自由權的暴力。暴力對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為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員,如公婆、伯、叔等,表現為有些人在封建生育觀的作用下